割斷枕邊人子孫根案 女被告認罪下月判
(馬口28日訊)“割斷枕邊人子孫根案”;涉案婦女今日被控上瓜拉庇勞地庭時,認罪不諱,法官訂下月22日下判。
涉嫌以小刀割斷枕邊人子孫根的印裔穆斯林婦女法蒂瑪(51歲),被控於本月20日凌晨1時20分,在仁保縣峇都基基,使用一把小刀嚴重致傷烏馬,觸犯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監禁,同時可被罰款或鞭笞。
被告聆聽通譯員唸出的控狀後,深表認罪,由於法官擔心她聽不懂國語,無法瞭解控狀內容和刑罰,暫時退庭以安排翻譯員,當印裔通譯員向她唸出控狀和解釋刑罰後,她依舊選擇認罪。
地庭法官莎斯琳娜隨後把案件展至下月22日宣判,並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由1人擔保外出。
此案是於今年1月20日凌晨時分,在仁保縣峇都基基發生。
一名51歲的印裔穆斯林婦女,因不滿44歲的巴基斯坦籍丈夫,屢屢強迫她進行暴力性行為,而取出剃刀割斷其子孫根。
受害人在案發後到當地警局報案,聲稱妻子割斷其子孫根,他隨後被送往仁保縣中央醫院診治,隨後轉到吉隆坡中央醫院進行接駁手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