割斷枕邊人子孫根案 女被告認罪下月判

(馬口28日訊)“割斷枕邊人子孫根案”;涉案婦女今日被控上瓜拉庇勞地庭時,認罪不諱,法官訂下月22日下判。

涉嫌以小刀割斷枕邊人子孫根的印裔穆斯林婦女法蒂瑪(51歲),被控于本月20日凌晨1時20分,在仁保縣峇都基基,使用一把小刀嚴重致傷烏馬,觸犯刑事法典第326條文,一旦罪成,可被判20年監禁,同時可被罰款或鞭笞。

被告聆聽通譯員唸出的控狀后,深表認罪,由于法官擔心她聽不懂國語,無法瞭解控狀內容和刑罰,暫時退庭以安排翻譯員,當印裔通譯員向她唸出控狀和解釋刑罰后,她依舊選擇認罪。

地庭法官莎斯琳娜隨后把案件展至下月22日宣判,並批准被告以5000令吉,由1人擔保外出。

此案是于今年1月20日凌晨時分,在仁保縣峇都基基發生。

一名51歲的印裔穆斯林婦女,因不滿44歲的巴基斯坦籍丈夫,屢屢強迫她進行暴力性行為,而取出剃刀割斷其子孫根。

受害人在案發后到當地警局報案,聲稱妻子割斷其子孫根,他隨后被送往仁保縣中央醫院診治,隨后轉到吉隆坡中央醫院進行接駁手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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