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伤被蓄意开除不受赔 求助劳工部提诉求
员工因工受伤,复工后屡次遭经理辱骂,并于日前以其蓄意拖慢工作进度而开除他,且没有给予任何的赔偿。
⊙王先生指出,他于去年在工厂搬货时,货架上的货物突然掉落,压伤其右手韧带,为此休养近半个月才复工。
他说,复工后其右手仍不太能使得上力,同事们给予援助,减轻他的工作量,避免其右手韧带再度受伤。
他说,公司经理却因此责备他,说他假借受伤为由偷懒,屡次在大庭广众下责骂他。
“经理先前已不止一次暗示我自动辞职,我为了保住工作都会假装听不明白,对方也就不了了之。”
他说,公司经理日前以其蓄意拖慢工作进度而开除他,并且没有给予任何的赔偿。
王先生想问,公司是否有权以上述理由将他解雇?他是否有权向公司追讨赔偿?
★林若辉律师
事主可以就上述事情到劳工部投诉,不过事主首先要确定自己是想回到原本的工作岗位,还是索取赔偿。
如若事主想回到原本的工作岗位,需到劳工部的工业局提出诉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