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政治改革 探討調整總統職權

(新加坡28日訊)新加坡已實行近25年的民選總統制將保留,不過,新加坡總理李顯龍昨天在國會宣佈一系列政治改革,其中提出將探討對總統與總統顧問理事會的職責和權力作出調整,以加強民選總統製作為政治體系中“第二把鑰匙”的穩定作用。

針對民選總統制的改革主張包括制定更嚴格的民選總統合格標準、加強總統顧問理事會的權力,確保它與總統職權有所平衡,並調整制度以確保少數種族有機會定期獲選為總統。李顯龍指出,相關檢討將進一步保障國家儲備並維護公共服務的誠信。

《聯合早報》報導,李顯龍昨午在國會參與政府施政方針辯論時發表近一小時的講話,闡述新加坡政治制度的基本原則,並宣佈檢討民選總統制、非選區議員制與集選區制等各項制度。

針對備受關注的民選總統制改革,他宣佈由大法官梅達順領導憲法委員會,對民選總統制三方面展開檢討,並表示希望這個由法學家和學者等組成的委員會能在今年第三季前提呈建議,政府打算在今年內于國會提呈相關修正法案。

針對此次的政治改革,他說:“50年后,估計我們大家都不在了。我們不知道新加坡會變成怎樣,也不確定人民行動黨是否仍是政府,但我們可以也必須為新加坡建立一個能確保我們持續繁榮和進步的政治體制。”

自憲法在1991年修訂以設立民選總統制以來,相關憲法條文已經過多次修訂,但李顯龍昨天宣佈的制度改革範圍相信是對總統合格標準和總統顧問理事會職責較大規模的檢討。

總統擁重要監管職務

作為新加坡總統,在憲法下擁有重要監管職務,民選總統制一開始已對總統人選資格設定合格標準,包括規定總統必須擔任過議長、大法官、部長、常任秘書或繳足資本達1億元(約3億令吉)以上公司的主席或總裁。

李顯龍指出,如果將通貨膨脹納入考量,繳足資本達1億元的私人企業已從1993年的158家倍增至目前的超過2100家,這表示符合擔任總統資格的人越來越多,門檻應進一步提高。

民選總統制度第2個將檢討的層面是加強總統顧問理事會的權力,探討在更多領域更加重視總統顧問理事會的意見,以及具體落實的方案。

總統選舉競爭預料未來將更激烈,目前是時候做出調整,確保少數種族有機會定期擔任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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