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28日訊)高庭接納人民公正黨副主席兼巴東色海區國會議員蘇仁德蘭煽動案的上訴申請,審理后者是否有意發表煽動言論,並擇定3月7日聆審此申請。
“高庭允許辯方要求將煽動法令是否違憲一案,包括之前的兩項憲法課題,一同交到高庭審理。”
承審法官拿督阿都卡林聆聽雙方簡短陳詞后,如是指出。
蘇仁德蘭兩年前在優管(YouTube)發表煽動言論,二度被提控,但他否認有罪,獲准保外候審。
他被指于2014年8月8日下午2至4時之間,在布城司法宮內發表具煽動性內容談話,因而牴觸1948年煽動法令第4(1)(b)條文。
一旦罪成,最高刑罰為監禁3年,或罰款最高5000令吉,或兩者兼施。
此案主控官為旺沙哈魯丁副檢察司,蘇仁德蘭的代表律師為普拉瓦然、拉蒂花及艾力鮑爾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