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达立:总检察长无权 指示反贪会结案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阿布达立:总检察长无权 指示反贪会结案

(吉隆坡28日讯)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指出,现任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无权指示反贪污委员会,就调查约20亿令吉捐款一事结案。



他说,更何况在这宗案件上,阿班迪并没有在刑事司法互助提议下,协助反贪会取得来自海外的证件和口供,以完成调查。

“根据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总检察长仅有权力展开、进行和停止(刑事罪案)程序,但却没有权限指示任何调查机构结案。”

他在接受“马来西亚局内人”访问时指出,这宗案件涉及受到世界关注的民众利益,总检察长必须协助反贪会收集证据,因为款项来源是来自海外。



由法庭裁定

莫哈末阿班迪于周二指出,根据反贪污委员会就SRC国际有限公司及26亿令吉捐款的3份调查报告整体据理和证词,纳吉并没有犯下任何刑事罪行,因此他会把这3份相关调查报告交回反贪会,并指示这3项调查结案。

阿布达立认为,阿班迪理应让反贪会完成调查,并提供一切所需援助。

“至于要提控与否,应该在调查结束后才决定。”

他说,马来西亚的公正行政向来采取制衡制度,反贪会拥有绝对的调查权力,检控是依据出现的证物,而检控官的任务就是展开检控工作。

“至于裁定某人是否有犯下刑事罪,则是法庭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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