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布達立:阿班迪應助反貪會搜證據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阿布達立:阿班迪應助反貪會搜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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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檢察長阿布達立指出,現任總檢察長莫哈末阿班迪無權指示反貪污委員會,就調查約20億令吉捐款一事結案。

他說,更何況在這宗案件上,阿班迪並沒有在刑事司法互助的提議下,協助反貪會取得來自海外的證件和口供,以完成調查。

“根據聯邦憲法第145(3)條款,總檢察長僅有權力展開、進行和停止(刑事罪案)程序,但卻沒有權限指示任何調查機構結案。”



他在接受“馬來西亞局內人”訪問時指出,這宗案件涉及受到世界關注的民眾利益,總檢察長必須協助反貪會收集證據,因為款項來源是來自海外。

莫哈末阿班迪於週二指出,根據反貪污委員會就SRC國際有限公司及26億令吉捐款的3份調查報告整體據理和證詞,納吉並沒有犯下任何刑事罪行,因此他會把這3份相關調查報告交回反貪會,並指示這3項調查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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