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收入4.8萬者 少繳3%公積金需多付稅
報導:張潔瑩
(吉隆坡29日訊)對于月入4000令吉者而言,公積金少繳3%,將使個人報稅時需多付一些所得稅。
根據《中國報》以年收入4萬8000令吉為例子的粗略計算,選擇維持11%公積金繳納率的受薪族,將因為公積金扣除比較高,使可征稅收入數額減低,進而付較少稅款(見例子)。
反觀,同樣年收入4萬8000令吉,但公積金繳納率減至8%后,需繳的稅款增加72令吉。
不過,如果是中高收入者,例如月入8000令吉,則不會因少繳3%公積金而多付稅,因為公積金與壽險減免最高僅可扣6000令吉。
非長遠之計
無論如何,宏願理財機構稅務與財務咨詢總監拿督蔡兆源受詢時表示,降繳納率所得資金及特別減免省下的稅金,仍幫忙人民口袋里有更多可支配收入刺激國內消費。
“此算法無問題,確實有可能出現以上狀況,但別忘了校準預算案亦公布2000令吉個人特別減免,足以抵銷上述增幅。”
他指出,校準預算案公布的大部分措施,都是為了應付當前經濟狀況面臨的挑戰的暫時性措施,固然有“副作用”,但皆非長遠之計。
“從宏觀角度來看,全球經濟放緩導致國家出口受挫,需依靠內需成為經濟成長推動力,故日前宣布的舉措側重于讓錢流入市場,透過消費振興內需及經濟,以解當務之急。”
換個角度來看,這些舉措皆具時效性,有效期過后將迫使決策者,再度依據市場狀況進行調整,達到最好效果。
“結構性課題不可能在1年內,或是落實一個校準預算案就能解決,反而應該透過大馬計劃、泛太平洋夥伴關係協議(TPP)長遠計劃校正。”
不同繳納率需支付的所得稅(令吉)
|
||
項目 | 繳納率11% | 繳納率8% |
累積法定收入 | 48,000 | 48,000 |
扣除:獲批准的捐款/禮品/貢獻 | (1,000) | (1,000) |
個人總收入 | 47,000 | 47,000 |
扣除:減免總額 | (17,000) | (17,000) |
30,000 | 30,000 | |
扣除:雇員公積金 | (5,280) | (3,840) |
24,720 | 26,160 | |
扣除:特別減免2000令吉 | (2,000) | (2,000) |
可征稅收入 | 22,720 | 24,160 |
首20,000 | 150 | 150 |
余額 X 5%稅率 | 136 | 208 |
應繳稅金 | 286 | 358 |
8%雇員繳納率比11%繳納率,需繳額外72令吉所得稅金。 | ||
*註:上述案例是根據以下假設 | ||
-每月收入4000令吉,沒有其他收入 | ||
-捐款1000令吉 | ||
-1萬7000令吉減免包括:個人減免9000令吉、父母醫藥費2000令吉、買書籍1000令吉、私人退休計劃3000令吉和醫藥保險2000令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