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志偉:不允取得海外銀行結單 “阿班迪須解釋”
(吉隆坡29日訊)反貪污委員會行動評估小組(PPO)成員林志偉認為,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必須解釋,為何不允許反貪會獲得有關首相拿督斯里納吉26億令吉政治獻金來自海外的銀行結單。
林志偉也是律師公會前主席。他接受“當今大馬”訪問時指出,反貪會需要獲得阿班迪司法互助(MLA)的同意,才能取得相關文件。
“這也可清除有指總檢察長包庇,以及有關捐款是公務員退休基金局(KWAP)資金的猜測。”
指結束調查是錯誤
阿班迪週二(26日)證實納吉在26億令吉政治獻金課題上沒犯罪,因此無需申請司法互助,協助反貪會取得來自海外的證件和口供完成調查;他也指示反貪會就此事結案。
林志偉認為,總檢察長無權這么做,且有必要遵從司法互助的要求。
“總檢察長指示反貪會結束調查,是錯誤的,他的權限是提控;反貪會有權繼續調查一馬發展公司(1MDB),總檢察長也有必要透過司法互助提供援助。”
他也要求阿班迪解釋為何納吉無罪,並解釋後者在週二記者會上,手舉的資金流動表,以及已退還的捐款詳情。
至於總檢察長的決定無從挑戰,林志偉倒不這么認為。
“總檢察長是否提控的決定,可被國人在任何法庭挑戰,也可被任何人在任何客廳、會議室,或甚至咖啡店質問;他並沒有絕對裁量權,這是馬來西亞、新加坡和英國的法律地位。”
林志偉認為,若阿班迪盡忠職守,肯定會獲得全民在背後撐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