遲交GST的商家 關稅局將罰款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遲交GST的商家 關稅局將罰款

關稅局總監拿督斯里卡查里指出,從1月31日開始,沒有繳交或延遲繳交消費稅商家,關稅局將按照延遲繳交的稅額來罰款5%,最高至25%。



他是今日發文告指出,根據2014年消費稅法令第41條文,從1月1日開始,無繳交或延遲繳交消費稅的商家將會被罰款。

文告指出,延遲1個月繳交消費稅的商家,面對罰款是繳交稅額的5%,2個月則必須繳交稅額的15%,3個月或以上,必須繳交稅額的25%罰款。

卡查里強調,所有罰款將在繳交消費稅期限后,才開始計算。



消費稅罰款計算表
無繳交或延遲繳交消費稅(天數) 懲罰率
1至30天 5%
1至60天 15%
1至90天 25%
90天以上 25%(最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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