岔開了好幾周,以便讓讀者對美國的政治運作背景更為熟悉后,終于可以談一談為何我認為美國的政黨運作,相對還是比較透明化,也更民主。
與大多數發展中國家的政黨偏喜的黨紀鮮明、所謂“列寧”式的中央集權治黨模式不同,美國的典型大型政黨,如民主黨與共和黨,基本上是一部選舉運作機器,紀律是相對鬆散的,而且也沒有權力龐大的“黨中央”領導層。兩黨都有黨主席,但大多都是一些掛名的富商,或如總統來自該黨時,乃總統的大力支持者等。整個“中央黨部”(正式名稱為“全國委員會”),如前幾期所描述般,也不過是個三幾層的小建築物,主要輔助該黨各地候選人的選舉進程。
非黨員可決定候選人
在本地,政黨主席擁有候選人的指派權,誰要代表該黨在大選中上陣,必須有黨主席簽發的委派書才能成功被提名。那美國政黨的候選人,是由誰來“指派”呢?答案的確十分民主,我再也想不到有比這更民主的了:由該黨的黨員通過初選(primaries)投票來決定誰能代表該黨出戰不管是聯邦、州或地方(雖然有些地方小型選舉時,標明不允許以黨派,而只可以個人名義競選。)的選舉。在一些如加利福尼亞州般更為前衛的州里,只要是選民,皆可參與任何政黨的初選投票,也就是說連非黨員都可以決定由誰來代表某黨出選。
那美國民眾又如何成為某黨的黨員呢?那更為簡單,只要向各州的選舉當局註冊就行了,完全無需經過該黨全國委員會的批准,日后如果發表一些與黨的整體政治論述不符的言論,也不怕什么紀律委員會開除黨籍。這種“我說我是黨員我就是黨員,你又能拿我怎么辦?”的高度開放精神,讓美國政黨的政綱會在更大程度上隨著民意變遷而作出調適,順應社會的進步。
就拿總統候選人來說吧,有志分別代表兩黨出戰者,如共和黨的川普與民主黨的希拉莉,皆必須在各州的初選中贏取黨代表,然后在夏天的黨大會上獲得超過一半黨代表的支持,方能正式出戰。本次選戰的第一炮,將在2月1日打響,因新罕布什爾、愛荷華、內華達與南卡羅利娜4州,即將舉行初選。雖然尚未能決定大局,但在這4場初選勝出的候選人,繼續前進白宮的推動力也就更高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