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卖不出 索不回 车主接罚单忧涉坏勾当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车卖不出 索不回 车主接罚单忧涉坏勾当

张先生(背对镜头者)向周本兴求助,期望早日索回轿车。
张先生(背对镜头者)向周本兴求助,期望早日索回轿车。

(新山30日讯)华裔男子通过出价较高的车商脱售轿车,但对方半年后却未卖出轿车,还拖欠车贷,轿车也遭开出多张罚单,令他担心身陷非法勾当嫌疑!



事主张先生(35岁、住在淡杯)在去年4月想出售3年前以16万令吉购买的马赛地房车,但大部分二手车商只愿出价8万令吉,后一名友人告知其阿姨可以高价售出,他便找上该来自吉隆坡的车商,却因未了解合约内容,惹祸上身。

他今日在律师周本兴陪同下,召开记者会宣称,他在去年3月联络上有关车商后,即于4月1日与对方见面,并同意签署合约和交车,对方也表明已有买主,且最迟会在4个月后将房车卖出。

拖欠贷款



“5天后,我接到不认识的拖车员电话,说他们看到我的车由黑人驾驶,觉得有问题,献议替我把车拖回银行,但车商宣称那是仲介,只是把车子开给客户看,我也就作罢。”

“过了半年多,他们还是无法把车卖出,更开始拖欠贷款,我还收到3张罚单,我觉得不妥,要求他们归还轿车,我愿付还他们已缴付的车贷,但他们一直敷衍我,至今没下文。”

他说,相信对方无意助他售车,而将其轿车用以出租用途,让他担心轿车或被用在非法勾当,尤其车子尚未转名,他或需承担法律责任。

此外,周本兴认为,车行在文件中承诺将对事主的轿车承担所有的损失责任,所以若事主所言属实,车行难辞其咎。

他说,事主愿意付清车行先前缴付的车贷,唯一条件是对方必须把车交回,否则他将发出律师信追讨。

车行售车才付贷款
事主签约没注意条文

事主张先生承认签署合约时疏忽,没注意到车行只会在售车后,才付清车贷这一条文,这与一般车行的做法不同。

他向其它车商查证,发现一般车商都会先付清轿车贷款,才进行转名手续,而这名车商的做法明显不同,这等于事主只是将车子托付给他们转售,拥有权仍属事主所有。

“若我的车被用以非法用途,我会惹麻烦,而他们不缴车贷,我也会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因车子依然在我名下。”

周本兴也在记者会上尝试致电车行负责人,但电话不是无人接听,就是关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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