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税局总监拿督斯里卡查里指出,从1月31日开始,没有缴交或延迟缴交消费税商家,关税局将按照延迟缴交的税额来罚款5%,最高至25%。
他是今日发文告指出,根据2014年消费税法令第41条文,从1月1日开始,无缴交或延迟缴交消费税的商家将会被罚款。
文告指出,延迟1个月缴交消费税的商家,面对罚款是缴交税额的5%,2个月则必须缴交税额的15%,3个月或以上,必须缴交税额的25%罚款。
卡查里强调,所有罚款将在缴交消费税期限后,才开始计算。
消费税罚款计算表 |
无缴交或延迟缴交消费税(天数) |
惩罚率 |
1至30天 |
5% |
1至60天 |
15% |
1至90天 |
25% |
90天以上 |
25%(最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