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雪華堂訪社團註冊局 或法律挑戰直華堂合法性

“維護健康結社文化,杜絕分裂華社歪風,全力反對成立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匯報及交流會獲得80個華團支持。

(吉隆坡30日訊)隆雪華堂將就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成立一事,造訪社團註冊局傳達憂慮和尋求解決方案,更不排除最終會進入司法檢討,挑戰直轄區中華大會堂的合法性。

為杜絕類似事件繼續發生,隆雪華堂呼籲社團註冊局扮演好把關角色,並委任諳中文和華團結構的官員為華團註冊申請加緊把關。

隆雪華堂會長拿督翁清玉指出,我國結社方面有相對的自由,華社向來有不成文的規定和默契,不騎劫、不重疊、不主張因改選失利而另起爐灶的行為。

玩弄字眼

他分享“新廣東義山事件”、“隆華堂事件”和“雪隆廣肇會館雙包案”例子,並指這些都是不良示範。

“如果華社姑息和默許這種玩弄字眼的現象,未來雪隆地區可能出現更多‘隆雪’或‘直轄區’等名稱的鬧雙包事件。”

他說,如所擬的團體名稱和性質有高度相似,社團註冊局應要求申請者改名或作出拒絕。

他今日出席隆雪華堂主催,華人社團配合,今日召開“維護健康結社文化,杜絕分裂華社歪風,全力反對成立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匯報及交流會時,這么指出。

翁清玉強調,社團和學校是華社兩大重要支柱,維繫華社的內部團結,並扮演整合資源、民意、維護權益和價值的重要角色。

他直言,當華社出現不良的結社文化,尤其有意騎劫和分化華團將導致后患無窮。

“匯報會和交流會目的是達成共識,傳達清楚的訊息和價值觀,我們不能允許這種歪風繼續吹襲。”

80華團出席匯報交流會

“維護健康結社文化,杜絕分裂華社歪風,全力反對成立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匯報及交流會獲得80個華團,約120人出席支持。

雖然,其中7個華團代表未克出席,但也向隆雪華堂表達反對立場。

出席嘉賓有隆雪華堂署理會長是陳康益、副會長鄭淑娟、楊有為、總秘書謝春榮、華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馬中友好協會秘書長陳凱希、馬來西亞留華同學會會長陳志成、吉隆坡小販商業公會會長拿督洪細弟、雪隆福建會館副會長蔡慶文等。

匯報及交流會結束之前,隆雪華堂提出2項大會提案,出席者以舉手表態方式一致通過。

方天興促檢討社團註冊法令

華總總會長丹斯里方天興建議政府檢討現有的社團註冊法令,深入探討和研究,並加以改善當中不足。

他指出,我國社團組織數量不斷增加,初步統計近年已有約1萬個社團,避免分化華社凝聚力和結社的力量,組織名稱、功能、宗旨、區域、地情和代表性不應重疊。

“華總曾與社團註冊局交流和對話,提出國內一些團體出現重疊進行探討,若有需要徵求華社或華團看法,華總隨時給予配合和協助。”

他說,遺憾的是,這項獻議被忽略,導致類似事件不時上演,引起華社議論紛紛。

“我希望社團註冊局多聘請諳中文的官員,必要時徵詢主要華團的看法,收集華團和華社意見和建議才是上策。”

方天興認為,社團註冊局在“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事件上,應該負起一定的責任。

他強調,華總絕不會接受“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成為會員的申請。

建議註冊“大會堂”三個字

翁清玉指出,若“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把名字改為“聯邦直轄區納閩中華大會堂”或“聯邦直轄區布城中華大會堂”還可被接受。

他說,只是單純用“聯邦直轄區”作為團體名稱並不正確,因為聯邦直轄區有3個地方。

他笑言,不解為何那么多人鐘情于“中華大會堂”的名稱。

“若真的解決不了問題,最后一步才會進入司法檢討。”

針對匯報及交流會上,有者建議把“中華大會堂”,簡稱“大會堂”進行商業註冊,翁清玉認為這是很好的概念。

他說,社團名字和性質相近的問題必須被解決,不過商業註冊的建議會交給華總處理。

“把‘大會堂’三個字註冊起來,也是解決問題的方法之一。”

直接拒絕申請

★隆雪華堂總秘書謝春榮

1966年社團註冊法令第7(3)(d)(i)闡明,若註冊的社團名稱會產生混淆或與其他本地社團名稱相同,註冊官應直接拒絕該申請。

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獲得註冊,就如當年雪隆廣肇會館面對的鬧雙包事件,我們不排除就上述法令進入司法檢討程序。

“聯邦直轄區”不是地名,為何可以被批准成為團體名稱?這根本是個笑話。

容易造成混淆

★馬中總商會副會長陳友信

沒想到13年前發生隆華堂事件后,如今再度發生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事件,基于名稱上相近,容易造成混淆,社團註冊局有權利拒絕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的申請。

隆雪華堂有歷史淵源,是吉隆坡主要的華團領導,聯邦直轄區中華大會堂發起人林金宋指責隆雪華堂在重大課題未挺身而出,根本是欲加之罪。

不應另起爐灶

★大馬福聯會總會長拿督邱財加

我國社團註冊有約1萬個,真正活躍的不多,估計75%處于冬眠狀態。

我認為,參與社團的人士不應該在改選失落,就另起爐灶來抗議。

杜絕濫用名義

★隆雪華堂署理會長陳康益

我認為“中華大會堂”應該被拒絕申請註冊,杜絕大會堂的名義繼續被濫用。

如果有關人士有意參與隆雪華堂的會務,可以在改選時參選,沒必要透過漏洞成立社團來凸顯社會地位。

應有名稱鑑定

★雪隆廣肇會館顧問兼吉隆坡廣東義山董事會總務李振光

華團需要有中文名稱鑑定,我認為,華團應該將“雪隆”和“隆雪”統統註冊,杜絕盜竊文化和組織歪風。

當年雪隆廣肇會館面對“隆雪廣肇會館”風波,最終雪隆廣肇會館決定把兩個名字註冊起來。

★大會提案

1.全力支持隆雪華堂,捍衛雪隆地區華社的共同利益,堅決反對任何濫用結社權利,製造糾紛、分裂,以及誤導性結社文化。

2.要求政府檢討1966年《社團法令》,針對新申請的團體,若其所擬名字和性質,與現有團體重疊或相近,社團註冊局官員必須指示改名或拒絕申請。

★案例1

2000年:新廣東義山事件

1999年至2000年間,舊飛機場路和陸佑路之間的廣東義山和多個墓園群面對逼遷剷平的威脅,華社經過多次研討交流,以保存歷史、維護文化遺產、保留城市綠肺的原則,堅決反對搬遷。

當時有小撮人有意接受搬遷,並跟有關單位暗渡陳倉,試圖成立“新廣東義山”接管廣東義山,受到社會的輿論譴責,最終有關人士才停止另起爐灶。

★案例2

2003年:隆華堂事件

2003年,雪華堂資深董事劉磐石在選舉中落敗,發起成立“隆華堂”,鑑于事態嚴重,雪華堂召集社團大會,嚴厲譴責這種另起爐灶和分裂華社的做法。

雪華堂也致函華總,反對華總將隆華堂加為會員。

★案例3

2006年:雪隆廣肇會館鬧雙包案

雪隆廣肇會館成立自1886年,在2006年,有一批人玩弄團體名字,以“隆雪廣肇會館”名字獲得社團註冊局批准申請,另起爐灶。

雪隆廣肇會館和隆雪廣肇會館涵蓋範圍一樣,實質上是騎劫和分化原有的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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