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別賣掉我兒子” 男子願給名分留住印尼未婚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別賣掉我兒子” 男子願給名分留住印尼未婚妻

(新山2日訊)又是賣兒疑雲!



逾期逗留的印尼籍未婚妻帶著兒子離家出走,為父者擔心兒子被賣掉,希望她盡快將兒子帶回家,並承諾農曆新年后娶她過門,給她名分。

來自新山柔佛再也花園的彭日福(41歲,家具採購員)指出,印尼籍未婚妻羅瑪(42歲)于上月11日,把6個月大的兒子彭志汶帶離家,至今超過兩週,行跡不明。

他說,兒子長得可愛討人喜歡,擔憂未婚妻或遭人慫恿,把兒子賣掉。



他今日通過馬華巴西古當公共服務與投訴局副主任林道祥召開記者會,希望找回妻兒。

彭日福強調,一早便答應華人農曆新年后,便迎娶未婚妻,加上早前未婚妻拒絕把兒子帶到森美蘭淡邊家鄉,交由其母親照顧時,他也不勉強,因此希望妻子別再鬧情緒,趕快回家。

他指出,11日上午11時許,他致電給未婚妻手機,詢問兒子情況時,未婚妻稱兒子已吃飽,兩母子也在家。

承諾過了年迎娶

“由于早上8時出門時,我提過中午想回家吃飯,她竟叫我不要回,我覺得情況有異,便在與她通電話后,又再偷偷致電給同住的侄女。”

他說,當侄女竟告知妻兒都不在屋裡,而且有些衣物也不見,驚覺未婚妻帶著兒子離家出走。

彭日福說,他是2年前,在未婚妻工作的食在食閣與她認識和相戀,他強調,未婚妻生下兒子志汶后,便決定過了年給她名分。

他說,未婚妻與他一起時,工作准證已到期,之后對方也一直拒絕更新,目前是逾期逗留在我國。

他指出,未婚妻除非偷渡才能返印尼,但預料她不會返家鄉。

出席者有柔佛再也花園居民委員會主席張家名。

報生紙父親欄放兄長名

兒子報生紙父親欄竟是“大哥”名字!

彭日福說,由于他未婚,兒子志汶出世時,報生紙母親欄是未婚妻羅瑪的名字,但父親欄是其大哥名字。

他解釋,大哥是以領養身分注冊,待2年后,他和未婚妻結為合法夫妻,他才“正式”成為爸爸。

詢及為何不在未婚妻懷孕時就註冊結婚,直接成為兒子的父親,他僅一再強調:“因為要過了新年才結婚。”

他也說,去年尾曾和未婚妻建議,把兒子志汶帶返家鄉淡邊,讓母親看顧一個月,當時未婚妻反對,他也就不勉強。

他不排除,未婚妻或擔心他出爾偶反爾,擔心新年回鄉就把兒子和她留在淡邊,所以便離家出走。

母子疑在新山東北區

失蹤的兩母子相信還在新山東北區一帶!

彭日福指出,在妻兒離家后,她便在11日當晚10時許,經由社交媒體尋找妻兒,之后便有人告知稱當晚9時許,在百萬鎮永旺廣場的紅酒銷售處看見妻兒。

翌日晚上,他也從柔佛再也阿亮雞飯店的肉骨茶攤主口中得知,曾在中午時分看見妻其未婚妻羅瑪與一女子用餐。

他相信,妻子仍在新山東北區如柔佛再也花園一帶。

彭日福希望母子倆能回家過年,林道祥也提醒,由于偶有聽聞販嬰事件,任何人若涉及販嬰活動,包括購買嬰兒都是犯法,因此一旦發現有人轉賣孩童,應立即投報警方。

同鄉曾慫恿離開丈夫

未婚妻羅瑪平常喜歡到食閣找同鄉聊天,曾有同鄉勸她離開“老公”(彭日福)。

彭日福說,妻子工作准證逾期后,他曾多次提醒妻子去辦更新入境準備,但遭妻子多次拒絕,他也不再多說。

唯約一個月前,他曾發現妻子獨自外出去食閣,便曾提醒妻子小心遭執法人員逮捕,更賭氣說過:“你被捉,我不會保你!”。

但他相信這不是造成妻子離家原因。

他更指出,曾輾轉聽聞,妻子經常去食閣探訪工作的同鄉,同鄉當勸妻子離開他。

他說,未婚妻在印尼有段婚姻,與丈夫育有一女兒,雖未辦好離婚手續,唯與丈夫分開多年,未婚妻不可能重投丈夫懷抱。

失蹤者資料

母親

姓名:羅瑪

年齡:42歲

職業:家庭主婦

來自:印尼東爪哇

特徵:短髮、身材偏瘦

孩子

姓名:彭志汶

年齡:6個月

性別:男

特徵:右耳上有洞、額頭髮呈M字型

有消息指致電林道祥(019-7786843)、張家名(016-7211700)。


*本網站有權刪除或封鎖任何具有性別歧視、人身攻擊、庸俗、詆毀或種族主義性質的留言和用戶;必須審核的留言,或將不會即時出現。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