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註明單位價格 有助精明消費 | 中國報 China Press

商品註明單位價格 有助精明消費

(吉隆坡2日訊)大馬標準使用者協會促請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擬定政策及法令,規定國內超市及雜貨店在商品價格標籤上註明單位價格(Unit Pricing),以協助國人當個精明消費者。



該協會總執行長拉娜德薇指出,我國應效仿外國,如美國及澳洲,該國已擁有關于單位價格法令,即商家必須在商品價格標籤上註明售賣價及單位價。

她相信此做法有助人民精明消費,不會讓民眾有錯覺“大就值得買”,且可以讓消費者更容易及快速比價。

日本數地區施行



“單位價格的例子有每1公升、1公斤、每100克等。”

根據《2013年全國消費者投訴中心報告》顯示,民眾不滿商家有權利設較高的商品價格,因會對他們產生不利影響。

此外,主辦單位今日也推介手機應用程式“聰明購物者”(Smart Shopper),讓公眾可查詢商品在各大超市的價格,以及商品的單位價。

該程式創始人孫志光說,若政府實施上述政策,將會是東南亞首個這么做的國家;目前僅有日本數個地區註明單位價。

他說,該公司也參與國際標準組織ISO9000屬下PC924委員會,主要討論有關單位價的標準及指南,貿消部也在其中。

“若該組織在有關方面有了決定,相信政府會參考及擬定有關法令。”

他續說,外國也擁有相關手機應用程式,一些商家也會主動提供價錢詳情,因此呼籲我國主要零售超市也這么做,以招來更多客戶。

“目前宜康省、邁汀霸級市場等自願提供價錢,其余都是我們自行收集資料。”

出席者包括大馬消費人聯合會主席拿督馬里慕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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