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檢長不起訴首相 凱魯丁申請司法檢討
巫統峇都交灣區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凱魯丁入稟法庭,就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訴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決定,申請司法檢討。
他今日通過代表律師哈尼夫入稟法庭,將莫哈末阿班迪列為唯一答辯人。
他在訴狀中要求法庭發出庭令,撤銷莫哈末阿班迪於今年1月26日宣佈,納吉在SRC國際有限公司及26億令吉捐款案件上,沒有犯下任何刑事罪行,並要求反貪會結案的決定。
他也要求法庭頒布庭令,成立一個特別調查委員會,以研究反貪會提呈給總檢察署的3份調查報告,並採取進一步行動。
他同時要求答辯人支付相關案件費用,以及任何法庭認為合理的費用。
凱魯丁指出,莫哈末阿班迪于今年1月26日宣佈,已違反了自然正義原則,因後者在聯邦憲法第145(3)條款下,非正式的總檢察長。
他說,莫哈末阿班迪作出上述決定,明顯已產生利益衝突,因為答辯人取代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都干尼職務時,剛好後者正在調查一馬發展公司(1MDB)的案件。
而在昨天,前首相署部長再益依布拉欣也入稟高庭,挑戰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訴納吉的決定。
不過,資深律師莫哈末沙菲宜認為,申請司法檢討總檢察長莫哈末阿班迪不提控首相拿督斯里納吉的決定,是不會成功的。
他說,在聯邦憲法下,總檢察長擁有絕對的酌情權,因此,任何企圖挑戰總檢察長決定的行動,將會碰釘子。
再益依布拉欣昨日入稟高庭,挑戰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訴納吉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