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丹3日訊)彭亨貿消局今日在關丹大巴剎展開佳節統制品檢查行動,並立即罰款兩名用逾期磅秤的菜販。
2名藥販在1972年磅秤法令下各被罰款100令吉, 因他們所用的磅秤的有效期,分別至去年10月及上月21日截至。
彭亨州貿消局局長沙魯丁指出,小販必須依照規定,12個月后將有關磅秤送往校對。
他說,該局沒發現任何觸犯統制品條規的商販,該局也對商販配合農曆新年,為12樣被列為統制品的物品,都標上粉紅色價錢標籤的配合感到滿意。
“我們派出4支隊伍展開檢查行動。”
白蝦調至每公斤100
他說,大部分雞販不滿肉雞每公斤7令吉30仙,但都遵從政府的決定。
“我們也發現不少魚販已將白蝦價格調高到每公斤80至100令吉,這是不合理的。”
他指出,根據市場調查,目前每公斤白蝦的零售價應該只有38令吉,1公斤白蝦介于41到60隻之間。
“希望商販遵從統制品價格,尤其是活雞、標準淨雞、超級淨雞、雞蛋(A級、B級和C級)、進口包菜、中國蒜、白鯧魚和豬肉。”
他說,民眾如有投訴可致電熱線1800886800或電郵至e-aduan@kpdnkk.gov.my。
“沒遵守統制品條規的個人,在2011年價格管制及反暴利法令下,可被罰款10萬令吉或監禁高達3年,或兩者兼施或被開出5萬令吉罰單,違例公司可被判罰款最高50萬令吉,重犯可被罰100萬令吉或被開出25萬令吉的罰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