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欺骗及失信8400万 富达前董事不认罪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涉嫌欺骗及失信8400万 富达前董事不认罪

(安邦3日讯)富达(Prostaco)有限公司前董事拿督黄国安,因涉嫌欺骗前公司董事会,以及失信8400万令吉,今日被控上庭,被告否认有罪。



黄国安(49岁)面对3项控状,地庭法官苏莱雅允许被告以100万令吉,并由1人保外候审,并必须交出国际护照予法庭保管,及不可骚扰控方证人,直至案件审结为止。

首控状指被告于2012年11月至2014年1月30日,在位于加影的Prostaco有限公司欺骗公司董事会成员和股东,即刻意隐瞒本身与印尼PT Anglo Slavic Utama(PT-ASU)公司有直接关系。

此举导致Prostaco签署一项在印尼的石油与天然气的投资协议,并以2200万美元(当时汇率:约6839万令吉)收购PT Anglo Slavic Indonesia(PT-ASI)公司63%股权。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420条文(欺骗),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10年及鞭笞,也可另加罚款。

若罪成可判监3年

次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7月25日在一场董事会议,在宣誓官面前宣称与PT-ASU没有直接关系,惟独是被告清楚知道本身与该公司有利益关系。

被告因此抵触刑事法典第181条文(向公务员或任何授权主持宣誓的官员提供虚假声明),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最高3年,也可另加罚款。

第3项控状指,被告于2014年2月4日,在白沙罗高原的联昌伊斯兰银行,授权处理与PT-ASI有关的1625万令吉款项;抵触刑事法典409条文(失信),一旦罪成,可面对最高监禁20年及鞭笞,也可另加罚款。

主控官拿汀诺苏海妲副检察司指出,此案所涉及的亏损款项高达8400万令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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