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检察长不起诉首相 凯鲁丁申请司法检讨
(吉隆坡3日讯)巫统峇都交湾区部前副主席拿督斯里凯鲁丁入禀法庭,就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诉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决定,申请司法检讨。
他今日通过代表律师哈尼夫入禀法庭,将莫哈末阿班迪列为唯一答辩人。
他在诉状中要求法庭发出庭令,撤销莫哈末阿班迪于今年1月26日宣布,纳吉在SRC国际有限公司及26亿令吉捐款案件上,没有犯下任何刑事罪行,并要求反贪会结案的决定。
他也要求法庭颁布庭令,成立一个特别调查委员会,以研究反贪会提呈给总检察署的3份调查报告,并采取进一步行动。
他同时要求答辩人支付相关案件费用,以及任何法庭认为合理的费用。
产生利益冲突
凯鲁丁指出,莫哈末阿班迪于今年1月26日宣布,已违反了自然正义原则,因后者在联邦宪法第145(3)条款下,非正式的总检察长。
他说,由莫哈末阿班迪作出上述决定明显已产生利益冲突,因为答辩人取代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都干尼职务时,刚好后者正在调查一马发展公司(1MDB)的案件。
他说,答辩人没有考虑到纳吉在26亿令吉的表面罪名,即虽然指纳吉已将剩余逾20亿退还给金主,但事实证明,纳吉私人户头确实有收过26亿令吉,所以指纳吉没有犯下任何刑事罪行,是不相关的。
此外,哈尼夫在法庭大厅向记者指出,凯鲁丁今日入禀法庭的诉状,与首相署前部长拿督再益依布拉欣昨日入禀挑战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诉纳吉的决定相似,但内容不同。
他说,其当事人是“合法”入禀申请司法检讨者,因凯鲁丁本身同时也和莫哈末阿班迪之间还有其他诉讼。
律师:有酌情权
挑战总检察长恐碰钉
(吉隆坡3日讯)资深律师丹斯里莫哈末沙菲宜认为,申请司法检讨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不提控首相拿督斯里纳吉的决定,不会成功。
他说,在联邦宪法下,总检察长拥有绝对的酌情权,因此,任何企图挑战总检察长决定的行动,将会碰钉子。
“我不认为拿督再益依布拉欣(首相署前部长)会成功。我认为他们(法庭)不会批准申请,因为法律已阐明,他们不可以挑战。”
莫哈末沙菲宜今日向网络媒体“当今大马”指出,在英国及其他共和联邦国家,曾有许多企图挑战总检察长检控权的申请,但是,这些挑战都不成功。
他说,宪法第145(3)条款阐明,赋予总检察长提控或不提控的酌情权。
“在第145条款下,总检察长有其他功能,但是,检控是他的基本权力与任务。总检察长不仅从事实与法律角度,衡量是否提控,他也可以根据相关司法情况,酌情决定。”
再益依布拉欣昨日入禀高庭,挑战莫哈末阿班迪不起诉纳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