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不同大型科技企業之間,員工的賺錢能力可以相差幾倍之多。
《蘋果日報》引述《Business Insider》報導,蘋果公司每名員工,2015年為公司賺取的收入為213.6萬美元(約906萬令吉),冠絕一眾大型科企;排第2的是面子書(Facebook),每名員工賺141.3萬美元(約599.2萬令吉);谷歌以120.6萬美元(約511.5萬令吉)排第3。
雖然同屬科企,但微軟每名員工去年只為公司賺到78.4萬美元(約332.5萬令吉),賺錢能力只及蘋果公司員工37%。
另外,推特(Twitter)與面子書同為社交網站,但推特每名員工只能為公司賺取46.2萬美元(約196萬令吉),是面書員工的三分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