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下車受查圖撞警車 警被逼開槍制伏男子

嫌犯使用的幹案工具,包括開啟汽車的電子儀器等。

(新山4日訊)一名涉嫌幹下十多宗破門行竊、偷車和搶劫案的男子,因拒絕下車受查,還企圖倒車撞警車,警方被逼朝車輪開槍,才將對方制伏。

警方調查,落網的華裔男子(34歲、無業)來自士姑來,相信是破門行竊匪黨成員。

6名巡警于昨日傍晚5時,在新山大豐花園聖陶沙廣場外的路段,發現該男子駕駛一輛偷來的馬自達CX5系列銀灰色轎車,車牌是偽造。

巡警欲截停但不果,警車便前后夾攻,詎料該男子猛踩油門倒退撞及其中一輛警車,警員被逼朝該男子的車前輪開一槍。

新山南警區主任蘇萊曼今早出席新山南警區之虎空手道俱樂部成立儀式后對記者說,落網男子涉及13起罪案,包括破門行竊、偷車、搶劫、毒品和破壞公物等,同時也是森美蘭州警方的通緝要犯。

他說,該男子不久前在新山彩虹花園一所民宅幹下破門行竊案,並偷走該輛馬自達轎車。

他說,警方在車內搜出許多幹案工具和賊贓,工具有螺絲起子、電鋸和6串鎖匙,賊贓則有2個名牌的女性手提袋與2台手機。

他說,警方援引刑事法典第307條文(企圖謀殺)、第457條文(破門行竊)、第379A條文(偷竊車輛)、第186條文(妨礙公務員執法)及第411條文(非法擁有賊贓)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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