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夜吠很吵.屎尿臭熏天 律師告鄰居養狗
(莎阿南4日訊)不滿鄰居所養的兩隻狗只,被放置在隔著一道5尺高6寸寬的混凝土矮牆,吠聲日夜干擾,及狗只排泄物味道和狗毛四處飄逸,受影響事主隱忍1年後,終採取法律途徑,與養狗鄰居對簿公堂。
起訴人李岫玲是名律師,於2014年11月搬進Twin Palms花園的高級住宅區,就發現鄰居,即狗只主人陳偉源(譯音)與官彗霞(譯音)夫婦養了兩隻雜種狗,並在隔開屋子的矮牆上,直接設立20尺長及2尺半寬的狗籠,讓兩只狗在內活動,排泄物也就地解決,味道讓人難以忍受。
“特別是狗屎狗尿滲入水泥地里,再經過炎熱太陽折射後蒸發出來的惡臭味,簡直是非常難受,對肉體與精神是雙重虐待,而那些狗只也有脫毛問題,狗毛到處亂飛,就連在屋外曬衣服也不能,環境非常糟糕。
“同時那兩隻狗總是日夜不停地吠,特別是夜深人靜時刻,它們尖銳刺耳的吠聲嚴重干擾我們的睡眠。”
李岫玲說,由於養狗鄰居洋房右邊牆外是一條大約100尺寬,屬於進出相關住宅區的主要馬路;她們曾要求他們將狗窩遷移該處,但被答辯人以他們花了很多錢來建狗籠為由,拒絕遷移狗只。
她指出,當初在向發展商購買這間屋子時,曾簽署《相互契約》(Deed of Mutual Covenant),該契約內闡明“此住宅區禁止領養動物”;事主因此向後者多次投訴,但一直都不了了之。
發臨時禁令促遷移狗籠
李岫玲在忍無可忍下,與丈夫黃財寶、母親賴妹及女兒黃耀儀,於2015年12月17日共同入稟法庭,起訴狗只主人夫婦,以及發展商Fabulous Range Sdn Bhd,把他們列為第一至第三名答辯人。
她稱雖身為律師,但她不會隨便動官司的干戈,但如今已忍無可忍。
起訴人代表律師陳思源指出,法官拿督蘇拉雅週四在內庭發出另一項過渡期臨時禁令,勒令答辯人即日起必須將原在左邊的狗籠,遷移至另一處,並擇定在3月11日聆審此案臨時禁令。
第一及第二答辯人的代表律師為陳傑俊,第三名答辯人代表律師為尤蘭達楊及見習律師克麗絲托貝爾吳(人名皆譯音)。
狗毛引致慢性過敏入院
李岫玲說,因為狗只排泄物味道及狗毛無孔不入,讓她及家人的社群與人際交往大受打擊及限制,更讓有動物敏感的她,因慢性過敏而入院。
“肉眼看到,特別是從我的樓上清楚看得到的狗屎,同樣令人深感厭惡,尤其是狗毛無孔不入地飄落入我家,造成我因為慢性過敏而曾經病倒必須入住醫院。”
她也指出,此問題讓她及家人的社群與人際交往大受打擊及限制,即不敢、也不好意思邀請親戚朋友來家做客。
“而有時候,有不請自來的親朋戚友到家來了,都不約而同對隔壁飄過來的臭味大皺眉頭;因此,鄰家狗狗造成的煩惱,成為我與家人說不出口的尷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