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浆带爱滋病毒 医药中心赔90万 输错血 大出血
(怡保4日讯)车祸后急救期间,不小心被输入私人医药中心带爱滋病毒的血浆,无辜成了带原者,华裔青年起诉私人医药中心获胜,获赔约90万令吉!
这名华裔青年11年前因车祸,在私人医院输血急救时,遭误输入从另一间私人医药中心血库取出、但受爱滋病毒感染的血浆,不幸沦为爱滋病带原者案,而在2011年入禀怡保高庭起诉该医药中心。
怡保高庭今日裁决起诉人胜诉,私人医药中心(答辩人)必须赔偿事主89万6000令吉。
怡保高庭法官拿督哈山今日基于3项元素,即护理守则、违反护理守则及对事主造成伤害,而做此裁决。赔偿金额包括一般损害赔偿75万令吉、特殊损害赔偿9万6000令吉,及堂费5万令吉。
诉状指出,起诉人于2005年5月21日,车祸右腿骨折被送往斯里曼绒医院急救,期间被院方输入16包血浆。
血液源自答辩人血库
起诉人隔天(22日)在双亲要求下,转送怡保一间私人医院继续治疗,同日接受验血及动手术,当天血液报告显示,这批血液对爱滋病毒测试呈阴性反应。
5月23日,起诉人接受手术时也输入两包血浆,其中一包来自答辩人,即某医药中心血库的血浆;在25日,起诉人经手术验血后再输入一包血浆,并于6月1日出院休养;同年12月25日,原告重返有关私人医院,接受右膝盖矫正手术。
手术前5天即11月30日,原告前往Gribbles病理学会(马来西亚)私人有限公司验血时,赫然发现血液在爱滋病毒测试呈阳性反应。
起诉人双亲2006年向霹州卫生局投报后,经该局详查及再三化验血液样本后,证实原告体内所输的血液源自答辩人的血库,并于2011年正式入禀怡保高庭。
起诉人的两名代表律师,是威再也瑟加兰和英法拉苏拉嘉,答辩人的代表律师是宝迪星。
女亲属:只能无奈接受裁决
起诉人不愿上报的女亲属指出,起诉人在3兄弟里排行最大,并有天生缺陷,后因车祸导致行动不便及感染爱滋病,令他在日常生活遇到许多问题,包括没有人敢与他交朋友。
她说,起诉人现在为自雇人士,但由于脚部行动不便,所以收入不定,但家人都会时时给予照顾。
询及是否满意裁决时,这名亲属说,无论是否满意,都只能无奈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