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摆乌龙裁错案 刘利民等申请禁令案须重过堂
(吉隆坡5日讯)基于高庭法官“摆乌龙”,错将是否发出禁令给董总主席刘利民及5州董联会案,当成董总要求法庭宣判823特大有效案裁决,因此法官只好择定2月24日重新过堂,以厘清上述两宗案件。
高庭司法专员拿督莫哈末扎基原定今日裁决,是否发出禁令给刘利民及5州董联会,以禁止董总前主席叶新田挑战823特大所通过的提案,不过,当莫哈末扎基读完判词后,刘利民及5州董联会的代表律师文添友就告知法庭,有关判词与发出禁令案无关,而要求法庭搁置有关判决时,莫哈末扎基才恍然大悟。
莫哈末扎基批准文添友的要求,同时也谕令双方代表律师,在过堂当天必须出席厘清一切。
禁止叶新田挑战823特大提案
彭亨董联会秘书张翔坚(46岁)、森美兰华校董事联合会主席拿督张炳贤(58岁)、砂拉越华校董联会总会主席拿督包章文(63岁)、槟威董联会副主席林琮淞(62岁)、霹雳董联会副主席拿督陈崇凑(61岁)和刘利民(67岁),于去年8月25日入禀高庭。
他们要求法庭发出禁令,禁止叶新田或代理通过任何法律管道,包括向法庭申请禁令、临时禁令或其他申请来影响、威胁、终止、阻止或干扰董总在8月23日特大所通过的提案或决定,并将叶新田(76岁)列为唯一答辩人。
高庭于9月2日发出临时禁令给刘利民及5州董联会代表,禁止叶新田或其代理,通过任何法律管道来挑战董总823特大所通过的所有提案。
不过,叶新田随后也申请撤销有关禁令,但依然被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