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丽娜:修订机密法合时宜 各国没绝对言论自由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阿莎丽娜:修订机密法合时宜 各国没绝对言论自由

检讨机密法或严惩泄密者
(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阿莎丽娜指出,世界上并没有一个国家可享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包括推崇民主言论自由的美国,也是如此。



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早前接受媒体访问时建议修订官方机密法令,阿莎丽娜对阿班迪的建议表示认同,并强调我国当前需要修订官方机密法令。

她是大年初一出席马华举办新春大团拜后受询时指出,政府关注国际机密外泄的事情,尤其是我国情况最为严重,这在其他国家都鲜少发生。

揶揄拉菲兹怕惹官司



“总检察长的建议是合时宜,若许多官员和第三方一直不断泄密,政府要如何治理国家呢?若政府机构出现管理偏差和舞弊,政府特定机构来彻查和揭发,不需要无关的单位来揭发。”

公正党总秘书拉菲兹早前抨击总检察长考虑修订官访机密法令,阿莎丽娜斥揶揄拉菲兹害怕自己惹上官司,才会反对修正法令。

她说,保护保护告密者法令是保障人民到相关机构揭秘,而非在媒体前公诸于世。

她呼吁媒体勿被拉菲兹的言论所动摇,人民应以更成熟角度正视泄密的严重性。

她说,若有人的银行户头资料被公开,对该人的隐私有很大影响,试问还有谁敢在我国开设银行户头?

副首相:依据法律作出修订
不应政治化机密法

(新山9日讯)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责部分人士,在政治化总检察长欲重新检讨1972年机密法令的刑罚决定。

他指出,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所作出的任何决定,都不该被人政治化,包括反对党人士,因为阿班迪是依据法律而针对事情作出决定。

阿末扎希也是巫统副主席,他于除夕(7日)到新山与柔州巫统成员进行闭门会议及闭门特别交流会后,在记者会上,如是指出。

阿班迪早前曾透露考虑重新修正及加重机密法令刑罚,尤其针对泄漏国家机密者,未来触法者可能面对终身监禁和鞭打10下的刑罚,而媒体从业员若拒绝透露泄密者身分,也同样会牴触法令。

另外,阿末扎希指出,巫统曾经被吊销注册和面临金融风暴的挑战,巫统往后所面对的挑战也将比以往更艰巨。

勿掉入政治游戏圈套

他认为,巫统现在面对的问题必须尽快划上句号,以便改变人民对巫统的负面印象,并呼吁党员对该党忠心,这是稳固政党的根基。

他也提醒党员不要掉入反对党的政治游戏圈套。

巫统柔州联委会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诺订声明,即使来自柔佛州的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不在内阁,但柔州巫统依然效忠巫统中央。

他认为,众人不该花费太多时间在26亿令吉政治献金课题上,柔州巫统希望此事可终结,好让党继续前进。

终生监禁泄密者?
刘胜权不认同

(吉隆坡9日讯)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不认同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将泄密者的刑罚提高至终生监禁的建议。

他说,当局不可将泄密者与杀人犯放在相同类型,况且任何揭露贪腐和欺诈的人士,都应该受到保护。

“政府应该衡量究竟泄了何种类型的机密,有关泄密者才应该被严惩。”

此外,前总检察长丹斯里阿布达立奥曼告诉“马来西亚局内人”,政府有意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并提高泄密者的刑罚至终生监禁和鞭笞10下的举措是“不相称”。

他说,这项拟定工作也违背了全球透明度和公开性(的要求)。

“我相信为了国家利益,的确需要在泄密方面有些限制,但我还是希望阿班迪能够重新考虑这项修改决定,因这是一项‘不相称’的修改。”

他说,基于全球都逐渐落实透明制,因此民众有知情权。上述修改法令举措,明显当局没考虑民众知情权。

他认为,民众无需对阿班迪的建议过于认真,因有关拟定工作需要呈交至内阁决定,并需寻求国会通过。

卡立:贴文抨阿班迪
有投报就会查敦马

“如果有投报,警方就会查敦马!”

警察总长丹斯里卡立说,民众若不满前首相敦马哈迪在部落格贴文抨击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可以向警方报案,警方一旦接获投报,就会彻查敦马的文章是否含有煽动成分。

卡立昨日在吉隆坡为“IS对国家的威胁”座谈会主持闭幕仪式后说,虽然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上,警方无须等待有人投报就可以展开调查工作,不过,在此课题上,警方还在等待公众的投报。

“任何人若觉得不满,就可以报案,警方会深入调查该文章内容是否违法。”

敦马哈迪是在本月5日,在个人部落格贴文指莫哈末阿班迪身为总检察长,发出不提控首相的指令,是没有诚信的做法。

传发通告对付丑化首相民众
通讯委会否认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MCMC)澄清,该委员会不曾发出通告指将采取行动对付张贴丑化国家领导人照片的民众。

大马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资讯策略局主任赛益拉菲日前接受“马来西亚局内人”电访时澄清,该委员会从没发出类似文告,单纯是一些有心人士恶搞。

“我们目前正追查到底是谁上载有关照片,同时我们也促请民众勿转载。”

经过一番追查后才发现,原来这个所谓“通讯委会警告民众”的通告,是早前频频上载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小丑恶搞照的社运分子法米的杰作。

法米过后在面子书坦承,他上载这张通讯及多媒体委员会“警告”告示纯粹是恶搞之作,并不是真的由该执法单位发出的“正版”告示。

他说,这么做主要是为了让社会大众知道,政府滥用权力对付散播丑化国家领导人图像的民众,这些都是有违民主和人权自由之举。

国际人权组织抨抹杀人权

国际人权组织“人权观察”(Human Rights Watch)亚洲区副主任菲尔罗伯森批评,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称考虑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此举无疑是在抹杀人权,企图通过修改法令的举动来保护国家失败政策免受外界批评。

根据网媒“马来西亚局内人”报导,菲尔罗伯森通过电邮接受他们访问时,批评阿班迪无疑是在恐吓那些欲举报政府贪污滥权的告密者,考虑修改机密法令已违反人言论自由,一举破坏大马人民欲将大马打造成民主自由国家的努力。

“为什么大马人民继续以自身的人权自由来捍卫国家领导人不当的行为?”

新闻从业员职工会与IOJ
坚持保护消息来源

马来西亚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和马来西亚记者协会(IOJ),坚持记者需要保护消息来源的职业操守。

马来西亚半岛新闻从业员职工会总秘书沙威说,职工会反对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提控泄密者的建议,因提供消息来源,已违背记者职业操守。

总检察长拥检控权

他说,阿班迪的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建议,过于残忍及不民主。

“记者的工作就是要报导真相,而所有获得新闻、照片和文件,都必须遵从国家现有的法律;任何错误报导,相关媒体机构都会刊登澄清新闻,以厘清有关课题的真相。”

不过,沙威在文告中说,职工会劝请所有记者,一旦获得任何消息或文件,或可向相关部长和总检察署查明,是否属于机密文件。

他希望媒体从业员,需要作好准备,因总检察长拥有绝对的检控权。

马来西亚记者协会也在文告中说,该协会坚持记者需要保护消息来源的举动,因这是全球记者所执行的职业和道德操守准则。

不过,该协会促请媒体从业员,应该留意当前的国家法律。

“我们坚持资讯自由法令取代官方机密法令的立场,并认为任何与国家和民众利益有关的信息,都可让民众自由的获取信息。”

通讯部长:证明泄密事件趋严重

(亚庇9日讯)通讯及多媒体部长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礼赛益克叻认为,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建议重新检讨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证明泄漏机密事件日益严重,并要民众认真看待,不要将之政治化。

他说,泄漏官方机密可破坏国家安全,那些授权公务员,应负责任保密,不是刻意泄密。

莫哈末沙礼是于年初一,前往古达毛律华裔甲必丹蔡安迪私邸出席新春团拜之后,向记者这么指出。

阿班迪建议修改机密法令,严惩泄漏机密者,包手括处于终生监禁及10下鞭笞。

莫哈末沙礼认为总检察长建议是极其严重及不应该被政治化。

他解释,政府会聆听各阶层人民及各团体对这课题的意见,才作出最后决定。

询及这项建议可能影响新闻自由,他说,新闻记者在写新闻必须留意法律,报导属于机密资料是犯法。

林吉祥促内阁议决
阻阿班迪草拟修法

(吉隆坡9日讯)民主行动党国会领袖林吉祥说,明日所召开的内阁会议,应该议决阻止总检察长丹斯里阿班迪作出修改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的建议,并向后者发出清楚的信息,即内阁不批准或授权后者草拟修改法令。

他认为,首相署部长拿督刘胜权在2013年受委内阁时,已保证政府将以廉正和良好的施政,因此刘氏在内阁会议中,应该表明立场反对这修改法令的举动。

“若刘胜权在明日的内阁会议中,无法清楚说明立场,那么他和其他志同道合的内阁成员,都应该提呈辞职信,以表明我国需要一个廉正、诚信及良好的施政政府。”

抨副揆挺阿班迪

林吉祥今日发文告时抨击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支持阿班迪的举动,并指后者不可再错下去。

他说,阿班迪的建议,已受到我国相关利益者的严厉批评和嘲笑,而且这建议违背首相拿督斯里纳吉在接任首相一职时,将给予民众民主的承诺。

“阿末扎希在升任为副首相后,应该找回和阅读纳吉曾经许下的多个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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