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莎麗娜:修訂機密法合時宜 各國沒絕對言論自由 | 中國報 China Press

阿莎麗娜:修訂機密法合時宜 各國沒絕對言論自由

檢討機密法或嚴懲洩密者
(吉隆坡9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斯里阿莎麗娜指出,世界上並沒有一個國家可享有絕對的言論自由,包括推崇民主言論自由的美國,也是如此。



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早前接受媒體訪問時建議修訂官方機密法令,阿莎麗娜對阿班迪的建議表示認同,並強調我國當前需要修訂官方機密法令。

她是大年初一出席馬華舉辦新春大團拜后受詢時指出,政府關注國際機密外洩的事情,尤其是我國情況最為嚴重,這在其他國家都鮮少發生。

揶揄拉菲茲怕惹官司



“總檢察長的建議是合時宜,若許多官員和第三方一直不斷洩密,政府要如何治理國家呢?若政府機構出現管理偏差和舞弊,政府特定機構來徹查和揭發,不需要無關的單位來揭發。”

公正黨總秘書拉菲茲早前抨擊總檢察長考慮修訂官訪機密法令,阿莎麗娜斥揶揄拉菲茲害怕自己惹上官司,才會反對修正法令。

她說,保護保護告密者法令是保障人民到相關機構揭秘,而非在媒體前公諸于世。

她呼籲媒體勿被拉菲茲的言論所動搖,人民應以更成熟角度正視洩密的嚴重性。

她說,若有人的銀行戶頭資料被公開,對該人的隱私有很大影響,試問還有誰敢在我國開設銀行戶頭?

副首相:依據法律作出修訂
不應政治化機密法

(新山9日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指責部分人士,在政治化總檢察長欲重新檢討1972年機密法令的刑罰決定。

他指出,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所作出的任何決定,都不該被人政治化,包括反對黨人士,因為阿班迪是依據法律而針對事情作出決定。

阿末扎希也是巫統副主席,他于除夕(7日)到新山與柔州巫統成員進行閉門會議及閉門特別交流會后,在記者會上,如是指出。

阿班迪早前曾透露考慮重新修正及加重機密法令刑罰,尤其針對洩漏國家機密者,未來觸法者可能面對終身監禁和鞭打10下的刑罰,而媒體從業員若拒絕透露洩密者身分,也同樣會牴觸法令。

另外,阿末扎希指出,巫統曾經被吊銷註冊和面臨金融風暴的挑戰,巫統往后所面對的挑戰也將比以往更艱巨。

勿掉入政治遊戲圈套

他認為,巫統現在面對的問題必須盡快劃上句號,以便改變人民對巫統的負面印象,並呼籲黨員對該黨忠心,這是穩固政黨的根基。

他也提醒黨員不要掉入反對黨的政治遊戲圈套。

巫統柔州聯委會主席拿督斯里莫哈末卡立諾訂聲明,即使來自柔佛州的前首相丹斯里慕尤丁已不在內閣,但柔州巫統依然效忠巫統中央。

他認為,眾人不該花費太多時間在26億令吉政治獻金課題上,柔州巫統希望此事可終結,好讓黨繼續前進。

終生監禁洩密者?
劉勝權不認同

(吉隆坡9日訊)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不認同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修改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將洩密者的刑罰提高至終生監禁的建議。

他說,當局不可將洩密者與殺人犯放在相同類型,況且任何揭露貪腐和欺詐的人士,都應該受到保護。

“政府應該衡量究竟洩了何種類型的機密,有關洩密者才應該被嚴懲。”

此外,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布達立奧曼告訴“馬來西亞局內人”,政府有意修改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並提高洩密者的刑罰至終生監禁和鞭笞10下的舉措是“不相稱”。

他說,這項擬定工作也違背了全球透明度和公開性(的要求)。

“我相信為了國家利益,的確需要在洩密方面有些限制,但我還是希望阿班迪能夠重新考慮這項修改決定,因這是一項‘不相稱’的修改。”

他說,基于全球都逐漸落實透明制,因此民眾有知情權。上述修改法令舉措,明顯當局沒考慮民眾知情權。

他認為,民眾無需對阿班迪的建議過於認真,因有關擬定工作需要呈交至內閣決定,並需尋求國會通過。

卡立:貼文抨阿班迪
有投報就會查敦馬

“如果有投報,警方就會查敦馬!”

警察總長丹斯里卡立說,民眾若不滿前首相敦馬哈迪在部落格貼文抨擊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可以向警方報案,警方一旦接獲投報,就會徹查敦馬的文章是否含有煽動成分。

卡立昨日在吉隆坡為“IS對國家的威脅”座談會主持閉幕儀式後說,雖然在某些特定的案件上,警方無須等待有人投報就可以展開調查工作,不過,在此課題上,警方還在等待公眾的投報。

“任何人若覺得不滿,就可以報案,警方會深入調查該文章內容是否違法。”

敦馬哈迪是在本月5日,在個人部落格貼文指莫哈末阿班迪身為總檢察長,發出不提控首相的指令,是沒有誠信的做法。

傳發通告對付醜化首相民眾
通訊委會否認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MCMC)澄清,該委員會不曾發出通告指將採取行動對付張貼醜化國家領導人照片的民眾。

大馬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資訊策略局主任賽益拉菲日前接受“馬來西亞局內人”電訪時澄清,該委員會從沒發出類似文告,單純是一些有心人士惡搞。

“我們目前正追查到底是誰上載有關照片,同時我們也促請民眾勿轉載。”

經過一番追查后才發現,原來這個所謂“通訊委會警告民眾”的通告,是早前頻頻上載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小丑惡搞照的社運分子法米的傑作。

法米過后在面子書坦承,他上載這張通訊及多媒體委員會“警告”告示純粹是惡搞之作,並不是真的由該執法單位發出的“正版”告示。

他說,這麼做主要是為了讓社會大眾知道,政府濫用權力對付散播醜化國家領導人圖像的民眾,這些都是有違民主和人權自由之舉。

國際人權組織抨抹殺人權

國際人權組織“人權觀察”(Human Rights Watch)亞洲區副主任菲爾羅伯森批評,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稱考慮修改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此舉無疑是在抹殺人權,企圖通過修改法令的舉動來保護國家失敗政策免受外界批評。

根據網媒“馬來西亞局內人”報導,菲爾羅伯森通過電郵接受他們訪問時,批評阿班迪無疑是在恐嚇那些欲舉報政府貪污濫權的告密者,考慮修改機密法令已違反人言論自由,一舉破壞大馬人民欲將大馬打造成民主自由國家的努力。

“為什么大馬人民繼續以自身的人權自由來捍衛國家領導人不當的行為?”

新聞從業員職工會與IOJ
堅持保護消息來源

馬來西亞半島新聞從業員職工會和馬來西亞記者協會(IOJ),堅持記者需要保護消息來源的職業操守。

馬來西亞半島新聞從業員職工會總秘書沙威說,職工會反對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提控洩密者的建議,因提供消息來源,已違背記者職業操守。

總檢察長擁檢控權

他說,阿班迪的修改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建議,過于殘忍及不民主。

“記者的工作就是要報導真相,而所有獲得新聞、照片和文件,都必須遵從國家現有的法律;任何錯誤報導,相關媒體機構都會刊登澄清新聞,以釐清有關課題的真相。”

不過,沙威在文告中說,職工會勸請所有記者,一旦獲得任何消息或文件,或可向相關部長和總檢察署查明,是否屬于機密文件。

他希望媒體從業員,需要作好準備,因總檢察長擁有絕對的檢控權。

馬來西亞記者協會也在文告中說,該協會堅持記者需要保護消息來源的舉動,因這是全球記者所執行的職業和道德操守準則。

不過,該協會促請媒體從業員,應該留意當前的國家法律。

“我們堅持資訊自由法令取代官方機密法令的立場,並認為任何與國家和民眾利益有關的信息,都可讓民眾自由的獲取信息。”

通訊部長:證明洩密事件趨嚴重

(亞庇9日訊)通訊及多媒體部長拿督斯里莫哈末沙禮賽益克叻認為,總檢察長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建議重新檢討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證明洩漏機密事件日益嚴重,並要民眾認真看待,不要將之政治化。

他說,洩漏官方機密可破壞國家安全,那些授權公務員,應負責任保密,不是刻意洩密。

莫哈末沙禮是于年初一,前往古達毛律華裔甲必丹蔡安迪私邸出席新春團拜之后,向記者這么指出。

阿班迪建議修改機密法令,嚴懲洩漏機密者,包手括處于終生監禁及10下鞭笞。

莫哈末沙禮認為總檢察長建議是極其嚴重及不應該被政治化。

他解釋,政府會聆聽各階層人民及各團體對這課題的意見,才作出最后決定。

詢及這項建議可能影響新聞自由,他說,新聞記者在寫新聞必須留意法律,報導屬于機密資料是犯法。

林吉祥促內閣議決
阻阿班迪草擬修法

(吉隆坡9日訊)民主行動黨國會領袖林吉祥說,明日所召開的內閣會議,應該議決阻止總檢察長丹斯里阿班迪作出修改1972年官方機密法令的建議,並向后者發出清楚的信息,即內閣不批准或授權后者草擬修改法令。

他認為,首相署部長拿督劉勝權在2013年受委內閣時,已保證政府將以廉正和良好的施政,因此劉氏在內閣會議中,應該表明立場反對這修改法令的舉動。

“若劉勝權在明日的內閣會議中,無法清楚說明立場,那么他和其他志同道合的內閣成員,都應該提呈辭職信,以表明我國需要一個廉正、誠信及良好的施政政府。”

抨副揆挺阿班迪

林吉祥今日發文告時抨擊副首相拿督斯里阿末扎希,支持阿班迪的舉動,並指后者不可再錯下去。

他說,阿班迪的建議,已受到我國相關利益者的嚴厲批評和嘲笑,而且這建議違背首相拿督斯里納吉在接任首相一職時,將給予民眾民主的承諾。

“阿末扎希在升任為副首相后,應該找回和閱讀納吉曾經許下的多個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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