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尊重孩子意愿 女儿归母亲 儿子归父亲
印裔妇女蒂峇和已改信伊斯兰的前夫依兹万争夺孩子抚养权案,联邦法院5司今日一致裁决,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抚养权,应该交由民事法庭审理。
但因考虑到本案一对儿女的意愿和生活状况,因此裁定儿子纳比尔的抚养权判给父亲依兹万,女儿纳比拉抚养权则判给母亲蒂峇。
联邦法院五司认为,他们决定尊重孩子的意愿,让他们可以跟随自己想要的父母一起生活。
上诉庭此前裁定,把两名孩子的扶养权判给蒂巴,不过,在内庭会见蒂巴和依兹万的两名孩子后,联邦法院决定尊重孩子的意愿。
较早前,以上诉庭主席劳勿斯为首的联邦法院五司,询问两名孩子是否有到来,依兹万的代表律师哈聂夫说,两名孩子都有到来法庭。
劳勿斯说,五司决定和孩子会面后再做出裁决,整个会面长达1小时左右。
过后,劳勿斯在宣读判词时指出,五司在和两位孩子会面后,儿子纳比尔(印裔名:Mithran)和女儿纳比拉(印裔名:Shamila)清楚表达他们的意愿,即儿子希望和爸爸一起生活,女儿则属意和妈妈一起。
劳勿斯也说,儿子纳比尔目前居住在森美兰瓜拉庇劳,女儿纳比拉则现居柔佛新山,因此他谕令蒂峇和依兹万双方和律师代表,商讨如何安排另一方和孩子见面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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