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裔婦女蒂峇和已改信伊斯蘭的前夫依茲萬爭奪孩子撫養權案,聯邦法院5司今日一致裁決,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撫養權,應該交由民事法庭審理。
但因考慮到本案一對兒女的意願和生活狀況,因此裁定兒子納比爾的撫養權判給父親依茲萬,女兒納比拉撫養權則判給母親蒂峇。
聯邦法院五司認為,他們決定尊重孩子的意願,讓他們可以跟隨自己想要的父母一起生活。
上訴庭此前裁定,把兩名孩子的扶養權判給蒂巴,不過,在內庭會見蒂巴和依茲萬的兩名孩子後,聯邦法院決定尊重孩子的意願。
較早前,以上訴庭主席勞勿斯為首的聯邦法院五司,詢問兩名孩子是否有到來,依茲萬的代表律師哈聶夫說,兩名孩子都有到來法庭。
勞勿斯說,五司決定和孩子會面後再做出裁決,整個會面長達1小時左右。
過後,勞勿斯在宣讀判詞時指出,五司在和兩位孩子會面後,兒子納比爾(印裔名:Mithran)和女兒納比拉(印裔名:Shamila)清楚表達他們的意願,即兒子希望和爸爸一起生活,女兒則屬意和媽媽一起。
勞勿斯也說,兒子納比爾目前居住在森美蘭瓜拉庇勞,女兒納比拉則現居柔佛新山,因此他諭令蒂峇和依茲萬雙方和律師代表,商討如何安排另一方和孩子見面相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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