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溪大年11日訊)114人包括一名未成年少年,因在南北大道莪崙休息站抽煙被衛生局執法人員逮到,各需繳付250令吉的罰款。
參與的執法人員包括州衛生局官員、各縣官員、警察和大道公司職員。
吉打州衛生局執法組昨日早上8時至深夜12時,派出執法人員在南北大道莪崙休息站執法,取締煙民。
局長拿督諾希占指出,該局是援引2004年煙草法令執法,除了捉拿罔顧禁令的煙客,也有3名業者因沒有張貼禁煙標示,觸犯了煙草法令第12(1)(a)條文而被發出通告。
他說,煙客若被發現在禁區吸煙,將面對250令吉的罰款,而當日的罰款總額為2萬9050令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