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蘿夏:入微──曾經虛榮過
這個小笑話也許很多人都看過了。一名女生上大學后,寫信給媽媽:請寄錢給我買新衣,帶來的衣服,男朋友都見我穿過了。媽媽回信:換男朋友。
媽媽的幽默大家都明白:換人就行,可以重新再穿一次。
現在新年回家,帶的衣服行當一件起二件止。用的就是那位媽媽的定理。穿同一件衣見不同的人,沒有人知道你已經穿了幾次。
不怕丟人,過年自己實在沒地方去。年初一就把應該拜年的地方都走遍了。年初二就在家裡當守衛。糟糕的是有些親戚來,不知道他們是誰,放不放人進來,也是個難題。在外面太久了,親戚認不得我,我更認不得他們。以前鄰居的小孩我一個都認不得。
其實就在十年前,回家過年還帶一個旅行箱裝衣服那樣荒謬的。初一到十五可以每天一套。但有這個必要嗎?自己真的如此交游廣闊嗎?即使是,其實可以引用那位媽媽的定理:見不同的人,可以穿同一件衣,他們都會當你穿新衣。
新年前半個月,牛醫生請我吃飯,問愛買衣服的他:有買新衣嗎?他笑說:根本忘了這種事,不必怕,到時會在衣櫃裡找到新衣的。我也是。
以前喜歡亂買衣服,大概是“童年陰影”,因為老聽大人說在三年零八個月(日本蝗軍侵略我國的時間)裡,衣服都穿得破爛不堪,補無可補。想來是那時幼年的自己就想:絕不讓這種事發生在我身上。真的,現在十年不買衣,仍然夠穿的。所以不得不一直減肥,否則都成了浪費錢的雞肋。
那天與牛醫生吃飯前,我早到,到一家百貨公司閒逛,看到一件衣,是喜歡的。但終究沒買下。這不是需要,是貪婪。
一次回家鄉相約喝茶,對柯先生說:“哎呀,你穿得這樣簡便來見我,簡直是欺場嘛!”他白眼我,笑說:“你自己呢,還敢講我。”是的,自己就穿一件白綿布圓領T恤,比他還“青菜”。
柯先生以前幾乎是天天穿美麗的新衣,件件自己精心設計出了名,全球一件,天天大家都等著看他今天穿什麼新衣。但人終究是會變的。曾經有過了,也就平常心了。
新年拜神祭祖,還是會穿一件紅衣,既然人人都認為紅是吉利,就相信吧!no harm。是不。顏色無俗氣之分,是人俗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