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碧君:揭密罪大
──普通组记者
泄密案太多,就建议修正法律条文,让泄密者终身监禁与鞭笞10下?如果真的修法阻人揭密,以后真如广东话说的“揾鬼来揭密”!
纳吉出任首相后,大力推倡廉正、透明,并鼓励人民揭发贪污滥权,政府也在2010年,制定告密者法令,以保护告密者的身分,保障告密者在不受任何威胁下,揭露任何贪污滥权行为,人民顿时觉得政府真的在打贪。
总检察长莫哈末阿班迪日前却语出惊人,建议以更严峻刑罚对付揭密者,指国内泄密案太多,政府会因机密泄漏而倒台,新闻从业员若为了秉持职业操守而拒绝透露消息来源,如同与威胁国家安全者合作,在一些国家,可能被判死刑。
他刚摆平26亿令吉政治献金,现又提出箝制媒体自由、人民知情权的法律约束建议,可能产生寒蝉效应,人们会因为担心坐牢、被鞭,而噤声。
现在已是地球村时代,人人讲自由、开放,莫哈末阿班迪要退休了,应发挥他的司法专业知识,与司法相关单位,携手改进不够完善的司法制度,而不是提出一些与国际规范背道而驰的修法建议。
一些国家的告密者,不但免受刑事罪名提控,也不会因为揭发贪污滥权而面对民事诉讼;以严刑峻法对付告密者,是开倒车的做法,是欲盖弥彰,即使政府或相关单位出重赏,也不会有勇夫。
身家清白就不怕
为了国家、社会的未来,公民有义务揭露贪腐,不论被指涉案者是高官、平民或企业,相关单位都要倾全力调查,查个水落石出;若贪腐证据确凿,就提控涉案者,反之,便还当事人一个清白。
当官的,应当人民榜样,言行一致推动廉正、透明,让人民享有知情权;所谓清者自清,不论高官、公共或私人企业,只要身家清白,没有见不得光的事,就不怕揭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