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查錢幣兌換商 黑警搶62萬 | 中國報 China Press

截查錢幣兌換商 黑警搶62萬

獨家報導:梁國俊
(吉隆坡11日訊)警員在農曆新年期間值勤卻“見錢眼開”,截查轎車發現車內有鉅款,竟起了貪念變“黑警”,將62萬令吉鉅款,佔為己有!



據了解,案發時,錢幣兌換商負責運送現款的職員和司機,正共車押送62萬令吉款項,但被2名警員攔截檢查。

豈料,警員發現車內有鉅款后,竟心生歪念,濫用警察的權威,“搶走”解款員車內的所有鉅款。

此案于大年初三中午12時許,在孟沙瑪洛夫路發生;案發后,警方已迅速逮捕一名疑涉案的警員調查,並起獲幹案警車。



據知,“黑警”當時是以事主車內的鉅款來歷不明為藉口,聲稱要充公拿回武吉阿曼警察總部去作深入調查,接著連同受害司機的大馬卡和駕照也一併搶走。

據了解,事發時,錢幣兌換商一名印裔職員(39歲),在一名印裔司機載送下,在吉隆坡乘坐一輛本田HRV運動型休旅車,押送著公司的62萬令吉現款,準備送到雪州某購物廣場內的分行。

搶走司機大馬卡駕照

豈料兩人途經孟沙時,被一輛貼有警察標誌的國產華嘉轎車截停。

據了解,當時該輛警車內共有兩名警員,其中一名身穿警察制服的印裔男子下車后,要求休旅車的司機出示大馬卡和駕照,后者照辦后,該名警察接著搜查他的休旅車。

該名警員較后發現車內一個袋子內裝有鉅款,雖然事主已經多番解釋他是錢幣兌換商負責運送款項的職員,以及鉅款的來歷和用途,但該名警員卻不接受。

該名警員在“搶走”事主的鉅款以及司機的證件后,還假裝命令事主吩咐其雇主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接受調查。

事主較后據情報案,警方已迅速逮捕一名警員助查,目前正追查失款的下落。

記下車牌助掌握身分

事主被黑警攔查時發覺不妥,機警記下警車的車牌號碼,協助警方迅速掌握黑警的身分!

據了解,事主在鉅款被黑警“搶”走后,馬上向雇主匯報,並由司機“飛”車載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了解情況,但卻被入口處的警員守衛告知無此案,令他震驚。

所幸他在被攔查時,記下了黑警的警車車牌號碼,並在武吉阿曼警察的協助下,查悉該車隸屬巴生南區所有,事主接著由司機載送到巴生南區報案。

亮手銬阻事主跟隨

“你們不要跟著我,不然我逮捕你!”

“黑警”攔路搶奪事主押送的鉅款后,事主曾執意要隨他到武吉阿曼警察總部接受調查,但卻反被阻止和恐嚇。

該名警員為了阻止事主跟隨他,還亮出手銬大聲恐嚇說,若對方跟著他,就會逮捕他和司機。

事主被恐嚇后,不敢跟隨他,並在致電雇主后,再奔往武吉阿曼警察總部。

指警車拋錨棄巴生法庭

“黑警”落網后否認涉案,他聲稱自己的警車是因為拋錨了,所以被他棄在巴生法庭。

警方接獲事主的投報后,根據他提供的車牌號碼,追查到該警車最后的使用者是該警區的一名印裔警長。

不過,這名警員被同僚盤查時否認涉案,他反稱自己的警車因為有問題,所以被他棄在巴生法庭。

警方后來也在巴生法庭尋獲該輛警車,但卻對該名警長的口供存疑,已將他逮捕作深入調查。

警方高層知悉此案后非常憤怒,已經下令加速徹查和嚴辦,若證實警員涉案,矢必嚴懲並將他提控,絕不包庇。

警方目前是援引刑事法典第395條文(結夥搶劫)調查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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