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官痛心誘騙未成年少女 男子驗雛妓被重罰

(新加坡11日訊)38歲新加坡男子開陪遊公司雇11名雛妓,還以“驗貨”的名義和妓女上床,7年“肉金”淨利達104多萬元(約312萬令吉)。

法官今早嚴懲被告,判被告坐牢85個月、罰款26萬元(約78萬令吉),以及因逃稅而需繳交的15萬2000元(約45萬令吉)罰金。

《聯合晚報》報導,被告周忠偉(譯音)案發時是陪遊公司Prestige Talents Management的老板。

面對101項控狀

他面對101項控狀,除了以妓女賣淫為生、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錄製猥褻錄像,而觸犯婦女憲章及影片法令,他也因謊報收入及逃稅,觸犯所得稅法令;控方以其中28項提控。

案情顯示,被告于2007年開始通過報章刊登廣告,招聘女郎當陪遊。不過,廣告裡並沒聲明陪遊必須提供性服務,直到女郎應征時,被告才通知她們需要提供性服務。

被告除了要求女郎把賺取的肉金和他六四分賬,還以要“驗貨”的名義,先與雛妓上床,並在發生性關係后給予對方評價,教她們如何服侍嫖客。

法官指出,一些涉案妓女只有15歲,看到未成年誤入歧途,以為這是賺快錢的途徑,是令人難過的事。看到被告誘未成年少女下海,是更加悲哀,為保護少女,必須嚴懲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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