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诽谤判面书道歉45天 马石油前职员须赔15万
(吉隆坡11日讯)马石油前职员因诽谤前高层遭起诉,结果被法庭谕令在面子书公开发表道歉声明长达45天。
答辩人祖基菲里是名生意人,他需在个人面子书账号,向起诉人即马石油集团策略传讯部前高级总经理诺丽查作出45天的道歉声明。
法官诺哈芝妮是在祖基菲里于庭上,公开读出道歉声明后,做出上述判决。
答辩人也同意支付15万令吉的赔偿金给起诉人。
答辩人的道歉声明指出,对诺丽查的诽谤是根据他的可靠信息提出的;如今,他已意识到该声明是毫无基础的,并对此深感后悔。
他同意分期支付赔偿金,即在3月10日、4月10日、5月10日及6月10日前,把3万7500令吉,交给Tetuan Cecil Abraham&Partners律师事务所。
起诉人诺丽查是于去年9月,起诉答辩人诽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