潘有文:把网络“狗熊”捉起来 | 中国报 China Press

潘有文:把网络“狗熊”捉起来

幽默和恶作剧只是一线之隔,前者是开个不带恶意的小玩笑,后者则是心怀恶意的人身攻击,遭恶作剧者可能名誉受损,或心灵受到伤害。



日前,副警察总长拿督斯里诺拉锡指出,社交媒体使用者在互联网侮辱或诋毁任何人,包括将照片移花接木,特别是对国家领袖,警方可援引1999年通讯及多媒体令第223条文提控他们,被告一旦罪成可被判监禁一年或罚款5万令吉,或两者兼施;同时,该法令规定相关人士发布照片后,需缴付每天最高1000令吉的罚款。

在互联网和电脑科技日益发达的时代,将照片移花接木屡见不鲜;把照片发布在网上,让各人争相转发后,事主所蒙受的名誉损失以及心灵伤害极大。

这种恶意诋毁,已经不是咖啡店闲话家常如此简单,它在网络上已产生雪球效应般的霸凌;情况严重者,遭诋毁者可能承受不住压力而选择轻生。



一般网民擅于随手一键转发“有趣”的事,成为这种人身攻击的帮凶之一;但这些人却不会转发任何澄清,包括来自遭诋毁者的控诉,这种“转发病”让网络成了流言蜚语滋生的温床。

那些滥用网络和自由的人,理应受到制裁,面对司法审判,才能还给受到伤害者一个公道。

不可侮辱国家领袖

至于侮辱国家领袖的行为,法庭更应该施以重判,因为即使我们对一名国家领袖有再多不满,都不应使用这种方式来侮辱他。

对国家领袖有任何不满,可以使用网络的便利,讲事实、摆道理,写出自己的看法和意见,与其他人一起讨论,甚至在该名领袖的社交网站上发表,让对方看到你的心声。

如果只懂得躲在电脑背后尽做些见不得人的事,那你和你所讨厌的人或国家领袖又有何分别呢?光明正大的表明身份,让对方知道你的立场与不满,这才会让人信服。不要再当躲在键盘后的“狗熊”了。


*本网站有权删除或封锁任何具有性别歧视、人身攻击、庸俗、诋毁或种族主义性质的留言和用户;必须审核的留言,或将不会即时出现。
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