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希:处理夫妻改教 修正3抚养财产权法令
(山打根12日讯)首相署部长南希苏克里说,政府将会修改3项与抚养权及财产权有关的法令,以处理夫妻任何一方改教问题;并指修正案预料今年6月提呈国会。
她说,这3项法令分别是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与离婚)法令、1993年伊斯兰行政法律(联邦直辖区)法令、1984年伊斯兰家庭(联邦直辖区)法令。
她说,政府是考量到儿童的福利和利益,才决定修正相关法令。
南希苏克里今日为妇孺课题和权益讲座会主持开幕礼时,如是指出。
她称已与总检察长丹斯里莫哈末阿班迪商讨在改教时所引发的问题;也认为有必要关注民事法和伊斯兰法律之间的和谐程度,特别是在处理夫妇之间,有单方面在改教后,争取儿女抚养权和财产权的个案。
她说,总检察署目前在草拟修正案,而在初步阶段,这3项修正案会专注在联邦直辖区。“若其他州属有意跟随这个脚步,那是最好。”
她说,继“改教争抚养权案”后,政府决定修正现有法令。“穆斯林无法把问题带入民事法庭;非穆斯林无法把问题带入伊斯兰法庭,因此我们会竭尽所能,将离婚案件带上民事法庭处理,因为他们结婚时是由民事法庭处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