廖中莱:免更多争议 婚姻及离婚法令应修正 | 中国报 China Press

廖中莱:免更多争议 婚姻及离婚法令应修正

(吉隆坡12日讯)马华总会长拿督斯里廖中莱认为,政府应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离婚)法令,避免在未来有更多争议。



询及政府何时要修正婚姻及离婚法令,因为近年来有许多婚姻和离婚案件的争端,他说:“我们正在努力”。

印裔妇女蒂峇和已改信伊斯兰的前夫依兹万争夺孩子抚养权案,联邦法院5司日前一致裁决,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抚养权,应该交由民事法庭审理,但因考虑到本案一对儿女的意愿和生活状况,因此裁定儿子纳比尔的抚养权判给父亲依兹万,女儿纳比拉抚养权则判给母亲蒂峇。

廖中莱也是交通部长,他今日见证马来西亚道路安全研究院(MIROS)与大马蚬壳公司(SHELL)签署赞助协议后,在记者会认同,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抚养权,应该交由民事法庭审理。



“一段婚姻从民事法庭开始,那么就应在民事法庭结束。”

他说,内阁早前委任的5名部长,包括他、旅游及文化部长拿督斯里纳兹里、卫生部长拿督斯里苏巴马念医生,及首相署部长拿督斯里惹米基尔和丹斯里佐瑟古律组成的委员会,以尽速拟定解决方案。

廖中莱说,5名部长会正视此问题,并不希望有宗教课题涉及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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