烧毁200房屋 男子被控纵火 | 中国报 China Press

烧毁200房屋 男子被控纵火

(山打根12日讯)1名33岁男子今天在山打根地方法庭被控纵火,烧毁200间房屋。



被告绍迪慕沙是被控于本月4日晚上9时45分左右,在山打根甘榜迪沙央的家里睡房内纵火,烧毁自身房子和邻近200间房屋。

被告是在推事庭被控触犯刑事法典第436条文;基于此案应由地庭法官审理,因此推事庭没有记录被告是否认罪,并订于本月16日由地庭法官负责。

这项条文一旦罪名成立,可被判坐牢20年。



较早时,被告在同一个推事庭被控刑事恐吓邻居,认罪后被推事苏海拉判坐牢20个月。

他被控于今年2月4日,在甘榜迪沙央,持着武士刀恐吓莫哈末尼菲雅(40岁),因此触犯刑事法典第506条文。这项条文最高刑罚为坐牢7年。

主控官拉兹士警长在陈述案情时指出,被告在事发当天吸食强力胶,遭到村民殴打;他回家持武士刀出门,因不知谁殴打他,因此怪罪在正在上班的邻居。

被告的父亲在事发当天晚上向警方报案,被告气愤的回家,竟在睡房内纵火,不单只烧了自己的屋子,还波及邻居。

警方于第二天接到情报,于上午11时30分赶到灾场,发现许多村民怪罪被告烧毁他们的房子和围殴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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