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治振:政府的魔镜情结 | 中国报 China Press

黄治振:政府的魔镜情结

──普通组记者



在马来西亚,可以判处终身监禁的罪行包括私藏军火、毒品走私、持械抢劫、强奸、绑架、叛国、误杀等,不久后,可能还会多一条“泄密”罪。

总检察长阿班迪日前表明考虑修正1972年官方机密法令,对付泄密者和引述泄密消息的媒体,刑罚或加重至终身监禁和鞭笞10下。

何谓官方机密?普遍而言,官方机密意味着可威胁国家安全、国防和国际关系的政府机密,但这是否包含揭露政府贪腐滥权的“官方机密”?是不是就算掌握了可靠消息,媒体都不能基于民众知情权将丑闻公诸于世?



责任本该是监督高官权贵的“无冕皇帝”,将丧失仅存的丁点新闻自由和尊严;和强奸犯蹲在同个牢房挨鞭刑的,可能只是个有良心的总编辑,这样的画面情何以堪?!

阿班迪说,国家机密涉及安全问题,政府会因为机密被泄漏而面临倒台;言下之意仿彿将国家安危与“政府安全”划上等号。

大马一直有个奇怪现象,丑闻一爆发不是先讲清楚说明白,或揪出罪魁祸首,而是“查泄密者是谁”;这样搞不清楚状况的政府,人民对于真相还抱有多少希望?

领袖凌驾法律

国内还有一条告密者法令,却也起不了什么作用,因为告密者必须向隶属政府的7个执法单位(包括警方、反贪会、关税局、移民局等)其一揭秘,才会受法令保护;只是人民的顾虑是,哪怕真说了,官官相护只换来“NFA”(无疾而终)的局面。

首相署部长阿莎丽娜说,世上没有任何一个国家可享有绝对的言论自由!她应该也说,这世上没有任何国家容许绝对的贪污!

当一个国家领袖已凌驾在法律之上,国家就不会再与干净、透明、民主、自由挂钩——这才是老百姓担忧的;当一条条独裁又封建的法律成形,政府将只剩下自我催眠的魔镜情结。

魔镜啊魔镜, 马来西亚有贪污吗?“没有!”;魔镜啊魔镜,谁是世上最无敌?“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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