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消部长:重检讨商品事务法 阐明无猪肉定义免混淆 | 中国报 China Press

贸消部长:重检讨商品事务法 阐明无猪肉定义免混淆

(吉隆坡13日讯)国内贸易、合作社及消费部长拿督韩查再努丁指出,贸消部将重新检讨2011年商品事务法第28及第29条文,并阐明“无猪肉”(pork free)的定义。



他说,“无猪肉”目前没一个明确定义,有者认为此字眼混淆穆斯林顾客,有者指餐厅并非做穆斯林生意,仅让非穆斯林知道该店没卖猪肉。

“唯有阐明‘无猪肉’定义后,我们才能采取相关行动。”

韩查再努丁今日巡视吉隆坡一带商家后,在十合广场受媒体询及“无猪肉”字眼令穆斯林混淆时,这么指出。



他说,“无猪肉”不能被视为仅供穆斯林参考,因为有些佛教徒同样不吃肉。

“我们必须谨慎,我不希望做任何引起社会疑虑的举动。”

韩查再努丁同时指出,贸消部将与移民局联手展开取缔行动,就没在商店展示营业执照的商家,及没工作准证的外劳发出罚单。

无猪肉不代表清真

“贸消部的权限不在于取缔外劳,因此我们将与移民局共同展开取缔行动,希望能提高商家意识。”

《每日新闻》今日报导,许多非穆斯林商家在餐厅张挂无猪肉告示,以吸引穆斯林顾客上门光顾。

实际上,我国只有大马伊斯兰发展局(JAKIM)发出清真(Halal)认证,而“无猪肉”并非100%属于“清真”。

贸消部执法主任罗斯兰对此指出,我国目前没有法令对付张贴“无猪肉”告示的商家,但却可援引2011年商品事务法第28及第29条文,即试图透过伊斯兰教义句子或物品,让穆斯林顾客混淆。

开斋节后落实单一价格

韩查再努丁透露,政府预计在开斋节后落实“单一价格”(Single Price Policy)政策,强制商家以单一价格牌列出商品或服务价格,包括所有附加收费如消费税,以免造成消费者混淆。

“贸消部已与商家商讨有关政策;我们将在近期内宣布相关事项。”

媒体早前报导,许多消费者投诉,所购得商品或服务价格,与商家所标签的价格有所不同。

另外,韩查再努丁说,民众若发现商品价格飙涨,可向贸消部投报,该部将援引2011年反暴利及价格控制法令对付有关商家。

他以十合广场内的一间餐厅为例,椰浆饭和一杯茶仅售价2令吉30仙,认为坊间餐厅的食物价格不应乘机调涨。

韩查再努丁也说,贸消部在本月3日至12日期间,巡视了2万9447间商家,发现290间商家违规,共充公价值3万1135令吉的货品以及发出4万1132令吉的罚单。

避免认证出问题
应制定清真法令

大马消费人协会联合会(FOMCA)副主席莫哈末尤索夫促请政府,制定清真法令,避免清真认证问题继续发生。

“唯有制定法令,才能让大马伊斯兰发展局和各州宗教局有权力监督和执法。”

他解释,目前JAKIM的权限是发出和撤销清真认证证书,执法和提控权则由贸消部负责。

另外,大马穆斯林消费者协会(PPIM)社会运动主任拿督纳金佐翰强调,“无猪肉”不代表是穆斯林的清真食品。

“所有食品必须获得JAKIM发出清真认证,才属清真食品;商品法令已阐明不能混淆消费者,但此问题依然存在,究竟是执法不严,还是消费者的意识不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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