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夫无权劝孩子改教 蒂峇:须有明确条文处理
(吉隆坡14日讯)“改教风波前夫带走孩子案”当事人蒂峇说,2名孩子的宗教信仰乃是兴都教,前夫无权劝说孩子信奉伊斯兰,并指大马在处理改教问题上,须有更完善的体系,与明确法律条文。
她称当时是与男兴都教徒结婚,生下的小孩也同样信奉兴都教,且往后也会以兴都教方式来抚养孩子。
她说,法庭在2014年已把2名孩子抚养权归予她,可如今又否定了她的权利,把儿子抚养权归予前夫依兹万。
蒂峇接受“马来西亚局内人”访问时,指许多女性也面临丈夫改教后,强迫孩子改教,担心因此失去孩子。
“这是不对的,这让人觉得伊斯兰好像是强迫的。”
她说,伊斯兰执法人员应更为注重穆斯林私生子的问题。
“先把自己人照顾好,这是所有宗教的美德;没有任何宗教会让孩子与母亲分离。”
指儿子被“洗脑”
再者,蒂峇直言对法庭决定感到伤心与失望,并指法庭应给予儿子纳比尔足够空间,让母子俩相处一段日子后再盘问,因儿子之前是被迫离开她的。
询及她认为儿子纳比尔是如何回答,致使法庭最后把抚养权归予前夫时,她觉得儿子在离开她时被“洗脑了”。
“我不理解法庭为何有此决定,依兹万违反了法庭将孩子抚养权归予我的决定。”
此外,蒂峇也说,在她与前夫10年婚姻关系中,前夫除虐待她以外,也不曾给予任何金钱资助。
她透露,接下来将与律师及妇女援助组织商讨进一步的法律行动。
她说,女儿目前能就读国际学校是因为其聪明才智,及非政府组织的协助。
她也劝勉遭遇相同情况的女性,不要害怕,为了孩子,绝不认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