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隆坡14日訊)“改教風波前夫帶走孩子案”當事人蒂峇說,2名孩子的宗教信仰乃是興都教,前夫無權勸說孩子信奉伊斯蘭,並指大馬在處理改教問題上,須有更完善的體系,與明確法律條文。
她稱當時是與男興都教徒結婚,生下的小孩也同樣信奉興都教,且往后也會以興都教方式來撫養孩子。
她說,法庭在2014年已把2名孩子撫養權歸予她,可如今又否定了她的權利,把兒子撫養權歸予前夫依茲萬。
蒂峇接受“馬來西亞局內人”訪問時,指許多女性也面臨丈夫改教后,強迫孩子改教,擔心因此失去孩子。
“這是不對的,這讓人覺得伊斯蘭好像是強迫的。”
她說,伊斯蘭執法人員應更為注重穆斯林私生子的問題。
“先把自己人照顧好,這是所有宗教的美德;沒有任何宗教會讓孩子與母親分離。”
指兒子被“洗腦”
再者,蒂峇直言對法庭決定感到傷心與失望,並指法庭應給予兒子納比爾足夠空間,讓母子倆相處一段日子后再盤問,因兒子之前是被迫離開她的。
詢及她認為兒子納比爾是如何回答,致使法庭最后把撫養權歸予前夫時,她覺得兒子在離開她時被“洗腦了”。
“我不理解法庭為何有此決定,依茲萬違反了法庭將孩子撫養權歸予我的決定。”
此外,蒂峇也說,在她與前夫10年婚姻關係中,前夫除虐待她以外,也不曾給予任何金錢資助。
她透露,接下來將與律師及婦女援助組織商討進一步的法律行動。
她說,女兒目前能就讀國際學校是因為其聰明才智,及非政府組織的協助。
她也勸勉遭遇相同情況的女性,不要害怕,為了孩子,絕不認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