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政部:助阻遏社会问题 重雇非法外劳更便宜
(布城15日讯)内政部秘书长拿督斯里阿威依布拉欣说,重新雇用非法外劳的费用,比雇用全新引进的外劳便宜“一半”。
“重新雇用现有非法外劳的费用约4000令吉,若雇主雇用全新引进的外劳,费用则约一万令吉。”
他说,这项“重新雇用非法外劳”的新措施从今天起实行,移民局会监督整个申请过程。
“我们最终是希望雇主雇用合法外劳,因为政府要确保社会治安处于良好状态。我们不要等到发生社会问题时,公众才来抱怨,到时挨骂的又是政府。”
他说,政府希望目前还雇用非法外劳的雇主配合政府,协助解决外劳引发的社会问题。
阿威依布拉欣今日就聘请外劳事宜,召开记者会如是指出。
先审核雇主申请
他说,尽管大马与孟加拉政府签署合作协议,以引进150万名孟加拉外劳,但政府会胥视本地业者需求,严格审核后才决定引进外劳的数量。
“虽然早前说明会引进150万名孟加拉外劳,但不代表政府会全数引进,我们会先审核雇主的申请,包括检查业务规模,再决定是否批准他们申请引进外劳。
他说,每家公司都有聘请外劳的人数“固打”。
内政部在2014年共接获40万9111份聘请外劳的申请,在2015年则接获35万2981份申请。该部的数据显示,每年平均有35万至50万份雇用外劳的申请书。
受询及若我国青年愿意投入外劳所投入的工作领域,政府会否考虑检讨引进150万名孟加拉外劳的措施时,阿威依布拉欣仅说:“我们会把机会优先让给本地人。”
非法外劳重聘计划开跑
网上申请成功需缴罚款
独家报导:徐健华
(吉隆坡15日讯)非法外劳重聘计划今日开跑,所有通过网上申请的雇主,除了需要缴付申请费用外,所有登记成功的雇主和相关的外劳,都需要缴付罚款。
根据重聘计划官网显示,申请费用为1134令吉52仙,当中包括登记费用、保险及消费税,一旦登记成功,雇主的罚款数额为500令吉、外劳则是300令吉。
不过,移民局总监拿督沙吉受询时透露,雇主需要缴付800令吉登记费,另400令吉则是服务费,但雇主只须在成功为每名非法外劳登记后,才会被征收服务费,作为外劳日后的人头税、签证和工作准证等费用。
未收到投诉
一些需要聘请大量外劳的蔬果农总会和餐饮业的业者指出,基于今天首日开放申请,因此还在观望当中,截至目前还未收到会员针对新措施的投诉。
他们希望政府减免雇主和外劳的罚款数额,但强调,他们并非反对政府惩罚非法外劳和雇主,只是希望能够减少有关数额,以减轻雇主的负担。
他们认为,内政部应该尽快解决有关调整外劳人头税的课题,否则业者难以配合这项非法外劳重聘计划。
业者们也透露,我国非法外劳人数过多,主要是在申请合法程序时面对重重关卡,因此希望这次程序能够简化。
内政部宣布,即日起至12月31日落实重聘计划,但重聘计划将会透过网上进行,截至日期为5月15日。该部将通过这三个月的开放申请,评估其有效性,如附加价值及改善程度,确保这项计划在期限内顺利落实。
没委代理别受骗
沙吉强调,内政部和移民局在这项非法外劳重聘计划下,没有委任任何代理,因此促请所有雇主不要被这些自称代理的人士所骗。
“雇主不要轻易相信这些代理,任何声称可协助处理登记非法外劳的广告都是骗人的。雇主有任何疑问,可拨打热线03-88801555询问。”
沙吉接受《星报》马来文版网站“mSTAR”访问时说,随着周一(15日)首日开放申请,因此难免申请系统出现拥挤的问题,因此移民局将致力解决这项问题,确保整个登记过程顺利。
他说,移民局也在布城和旺沙玛朱分局,设立现场柜台,以协助雇主登记非法外劳。
他说,该局在这项计划下,没有设定能为多少名非法外劳登记,但该局相信这是一个庞大的数字。
未定案难响应
◆马来西亚菜农总会会长陈苏潮
内政部在是否调整外劳人头税的课题上,仍然未有定案,因此菜农难以响应这次的计划。
我们希望政府在落实任何的政策前,应该先与相关的业者商讨,而并非在落实后,受到抨击就暂缓。
目前还在观望这项漂白计划的申请事宜。
应减低罚款额
◆大马果农总会总会长韩学习
种植水果的果农也不容易,在肥料涨价、令吉贬值,而且若外劳人头税也增加,这样会导致许多果农无法继续种植水果,反而愿意做个打工仔。
非法外劳重聘计划是好,因为政府和雇主都容易管制,但政府是否可考虑减低罚款的数额,以减轻果农的申请费用负担。
可识别跳槽外劳
◆马来西亚穆斯林餐馆业者协会主席诺鲁哈山
希望这项登记系统能兼具识别一些曾经到我国工作,却跳槽至其他领域工作的外劳的功能,因这些外劳的前雇主仍然在支付他们的人头税。
由于一些外劳引进我国后,轻易的跳槽至其他地方工作,所以当局应该通过这项系统,禁止发出工作准证给予他们,并将他们运送回国。
应简化申请程序
◆马来西亚中小型工业公会主席江华强
希望政府能够简化整个重聘计划的申请程序,因这项计划有助于政府管制在我国现有的非法外劳人数。
至于引进孟加拉外劳一事,就应该等待这项计划结束后,再重新商讨。
非法外劳重聘计划主要条件
A(i)组别非法外劳
1.临时雇用证(PLKS)逾期
2.目前还在为现有的雇主(申请临时雇用证)工作最少6个月(从这计划开始)
3.持有有效的护照或通行证
4.只有在移民局外劳小组发出临时雇用签证贴纸后才计算人头税
5.一旦获得批准,准证有效期为5年
A(ii)组别非法外劳
1.临时雇用证(PLKS)逾期
2.目前还在为其他雇主(并非协助申请临时雇用证的雇主)工作最少6个月(从这计划开始)
3.持有有效的护照或通行证
4.只有在移民局外劳小组发出临时雇用签证贴纸后,才计算人头税
5.一旦获得批准,准证有效期为5年
B组别非法外劳
1.旅游签证在2015年9月1日前逾期
2.已在我国工作最少6个月
3.持有有效的护照或通行证
4.只有在移民局外劳小组发出临时雇用签证贴纸后才计算人头税
5.一旦获得批准,准证有效期为3年
其他附带条件:
1.只有在特定或批准的领域外劳而已,被冻结或女佣都不可在这计划下提出申请
2.根据现有聘请外劳的条款
3.将会根据刑事法典396条文(犯罪和罚款)角度、刑事程序法典(593法令)下向外劳录取口供,并根据58A条款(获得副检察司许可)向非法外劳开出罚单,以及其他条规
4.抵触1959年移民局法令15(1)(c)的非法外劳,获得免控,并在58A条款下开出罚单
5.非法外劳必须通过外劳医药检验及监控有限公司(FOMEMA)健康检查、不是持有难民卡及没有任何犯罪记录
6.雇主只能在规定的领域聘请非法外劳、不曾被内政部调查的雇主、遵从内政部规定的聘请外劳固打
7.通过“老鼠路”和没有准证或护照进入我国、持有临时雇用证但已跳槽、持有临时雇用证及旅游证,但通行证和护照已过期,以及持有临时雇用证及旅游证以外证件的非法外劳,一律无法在此计划下受聘。
重新雇用非法外劳费用(以人头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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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劳登记费 | RM800 |
非法外劳的罚款 | RM300 |
雇主的罚款 | RM500 |
外劳临时工作准证(PLKS) | RM60 |
手续费 | RM125 |
服务费 | RM400 |
平均的人头税 | RM1500-RM2500(费用视领域而定) |
最低数额 | RM3685 |
#假设非法外劳有犯罪前科而申请失败,且必须遣返回国,雇主须另外支付 | |
罚款 | RM300 |
遣返回国的准证 | RM100 |
2014年在我国的各国外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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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 | 人数 | 百分比(%) |
印尼 | 817,300 | 39.4 |
孟加拉 | 296,930 | 14.3 |
泰国 | 12.467 | 0.6 |
菲律宾 | 63,711 | 3.1 |
巴基斯坦 | 51.563 | 2.5 |
缅甸 | 143,334 | 6.9 |
尼泊尔 | 490,297 | 23.6 |
印度 | 105.188 | 5.1 |
*其他 | 92.624 | 4.5 |
总共 | 2,073,411 | 100 |
备注:资料来自经济策划局;*者包括中国、柬埔寨、越南、斯里兰卡及寮国 |
2014年外劳在我国工作的5大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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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域 | 人数 | 百分比(%) |
女佣 | 155,591 | 7.5 |
制造业 | 747,866 | 36.1 |
建筑业 | 411,819 | 19.9 |
服务业 | 270,048 | 13.0 |
*农业 | 488,090 | 23.5 |
总共 | 2,073,411 | 100 |
备注:资料来源经济策划局;*者包括种植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