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助阻遏社會問題 重僱非法外勞更便宜

(布城15日訊)內政部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威依布拉欣說,重新僱用非法外勞的費用,比僱用全新引進的外勞便宜“一半”。

“重新僱用現有非法外勞的費用約4000令吉,若雇主僱用全新引進的外勞,費用則約一萬令吉。”

他說,這項“重新僱用非法外勞”的新措施從今天起實行,移民局會監督整個申請過程。

“我們最終是希望雇主僱用合法外勞,因為政府要確保社會治安處于良好狀態。我們不要等到發生社會問題時,公眾才來抱怨,到時挨罵的又是政府。”

他說,政府希望目前還僱用非法外勞的雇主配合政府,協助解決外勞引發的社會問題。

阿威依布拉欣今日就聘請外勞事宜,召開記者會如是指出。

先審核僱主申請

他說,儘管大馬與孟加拉政府簽署合作協議,以引進150萬名孟加拉外勞,但政府會胥視本地業者需求,嚴格審核后才決定引進外勞的數量。

“雖然早前說明會引進150萬名孟加拉外勞,但不代表政府會全數引進,我們會先審核雇主的申請,包括檢查業務規模,再決定是否批准他們申請引進外勞。

他說,每家公司都有聘請外勞的人數“固打”。

內政部在2014年共接獲40萬9111份聘請外勞的申請,在2015年則接獲35萬2981份申請。該部的數據顯示,每年平均有35萬至50萬份僱用外勞的申請書。

受詢及若我國青年願意投入外勞所投入的工作領域,政府會否考慮檢討引進150萬名孟加拉外勞的措施時,阿威依布拉欣僅說:“我們會把機會優先讓給本地人。”

非法外勞重聘計劃開跑

網上申請成功需繳罰款

獨家報導:徐健華

(吉隆坡15日訊)非法外勞重聘計劃今日開跑,所有通過網上申請的雇主,除了需要繳付申請費用外,所有登記成功的雇主和相關的外勞,都需要繳付罰款。

根據重聘計劃官網顯示,申請費用為1134令吉52仙,當中包括登記費用、保險及消費稅,一旦登記成功,雇主的罰款數額為500令吉、外勞則是300令吉。

不過,移民局總監拿督沙吉受詢時透露,雇主需要繳付800令吉登記費,另400令吉則是服務費,但雇主只須在成功為每名非法外勞登記后,才會被征收服務費,作為外勞日后的人頭稅、簽證和工作准證等費用。

未收到投訴

一些需要聘請大量外勞的蔬果農總會和餐飲業的業者指出,基于今天首日開放申請,因此還在觀望當中,截至目前還未收到會員針對新措施的投訴。

他們希望政府減免雇主和外勞的罰款數額,但強調,他們並非反對政府懲罰非法外勞和雇主,只是希望能夠減少有關數額,以減輕雇主的負擔。

他們認為,內政部應該盡快解決有關調整外勞人頭稅的課題,否則業者難以配合這項非法外勞重聘計劃。

業者們也透露,我國非法外勞人數過多,主要是在申請合法程序時面對重重關卡,因此希望這次程序能夠簡化。

內政部宣佈,即日起至12月31日落實重聘計劃,但重聘計劃將會透過網上進行,截至日期為5月15日。該部將通過這三個月的開放申請,評估其有效性,如附加價值及改善程度,確保這項計劃在期限內順利落實。

沒委代理別受騙

沙吉強調,內政部和移民局在這項非法外勞重聘計劃下,沒有委任任何代理,因此促請所有雇主不要被這些自稱代理的人士所騙。

“雇主不要輕易相信這些代理,任何聲稱可協助處理登記非法外勞的廣告都是騙人的。雇主有任何疑問,可撥打熱線03-88801555詢問。”

沙吉接受《星報》馬來文版網站“mSTAR”訪問時說,隨著週一(15日)首日開放申請,因此難免申請系統出現擁擠的問題,因此移民局將致力解決這項問題,確保整個登記過程順利。

他說,移民局也在布城和旺沙瑪朱分局,設立現場櫃檯,以協助雇主登記非法外勞。

他說,該局在這項計劃下,沒有設定能為多少名非法外勞登記,但該局相信這是一個龐大的數字。

未定案難響應

◆馬來西亞菜農總會會長陳蘇潮

內政部在是否調整外勞人頭稅的課題上,仍然未有定案,因此菜農難以響應這次的計劃。

我們希望政府在落實任何的政策前,應該先與相關的業者商討,而並非在落實后,受到抨擊就暫緩。

目前還在觀望這項漂白計劃的申請事宜。

應減低罰款額

◆大馬果農總會總會長韓學習

種植水果的果農也不容易,在肥料漲價、令吉貶值,而且若外勞人頭稅也增加,這樣會導致許多果農無法繼續種植水果,反而願意做個打工仔。

非法外勞重聘計劃是好,因為政府和雇主都容易管制,但政府是否可考慮減低罰款的數額,以減輕果農的申請費用負擔。

可識別跳槽外勞

◆馬來西亞穆斯林餐館業者協會主席諾魯哈山

希望這項登記系統能兼具識別一些曾經到我國工作,卻跳槽至其他領域工作的外勞的功能,因這些外勞的前雇主仍然在支付他們的人頭稅。

由于一些外勞引進我國后,輕易的跳槽至其他地方工作,所以當局應該通過這項系統,禁止發出工作准證給予他們,並將他們運送回國。

應簡化申請程序

◆馬來西亞中小型工業公會主席江華強

希望政府能夠簡化整個重聘計劃的申請程序,因這項計劃有助于政府管制在我國現有的非法外勞人數。

至于引進孟加拉外勞一事,就應該等待這項計劃結束后,再重新商討。

非法外勞重聘計劃主要條件

A(i)組別非法外勞

1.臨時僱用證(PLKS)逾期

2.目前還在為現有的雇主(申請臨時僱用證)工作最少6個月(從這計劃開始)

3.持有有效的護照或通行證

4.只有在移民局外勞小組發出臨時僱用簽證貼紙后才計算人頭稅

5.一旦獲得批准,准證有效期為5年

A(ii)組別非法外勞

1.臨時僱用證(PLKS)逾期

2.目前還在為其他雇主(並非協助申請臨時僱用證的雇主)工作最少6個月(從這計劃開始)

3.持有有效的護照或通行證

4.只有在移民局外勞小組發出臨時僱用簽證貼紙后,才計算人頭稅

5.一旦獲得批准,准證有效期為5年

B組別非法外勞

1.旅遊簽證在2015年9月1日前逾期

2.已在我國工作最少6個月

3.持有有效的護照或通行證

4.只有在移民局外勞小組發出臨時僱用簽證貼紙后才計算人頭稅

5.一旦獲得批准,准證有效期為3年

其他附帶條件:

1.只有在特定或批准的領域外勞而已,被凍結或女傭都不可在這計劃下提出申請

2.根據現有聘請外勞的條款

3.將會根據刑事法典396條文(犯罪和罰款)角度、刑事程序法典(593法令)下向外勞錄取口供,並根據58A條款(獲得副檢察司許可)向非法外勞開出罰單,以及其他條規

4.抵觸1959年移民局法令15(1)(c)的非法外勞,獲得免控,並在58A條款下開出罰單

5.非法外勞必須通過外勞醫藥檢驗及監控有限公司(FOMEMA)健康檢查、不是持有難民卡及沒有任何犯罪記錄

6.雇主只能在規定的領域聘請非法外勞、不曾被內政部調查的雇主、遵從內政部規定的聘請外勞固打

7.通過“老鼠路”和沒有准證或護照進入我國、持有臨時僱用證但已跳槽、持有臨時僱用證及旅遊證,但通行證和護照已過期,以及持有臨時僱用證及旅遊證以外證件的非法外勞,一律無法在此計劃下受聘。

重新僱用非法外勞費用(以人頭計算)
外勞登記費 RM800
非法外勞的罰款 RM300
雇主的罰款 RM500
外勞臨時工作準證(PLKS) RM60
手續費 RM125
服務費 RM400
平均的人頭稅 RM1500-RM2500(費用視領域而定)
最低數額 RM3685
#假設非法外勞有犯罪前科而申請失敗,且必須遣返回國,雇主須另外支付
罰款 RM300
遣返回國的准證 RM100

 

2014年在我國的各國外勞
國家 人數 百分比(%)
印尼 817,300 39.4
孟加拉 296,930 14.3
泰國 12.467 0.6
菲律賓 63,711 3.1
巴基斯坦 51.563 2.5
緬甸 143,334 6.9
尼泊爾 490,297 23.6
印度 105.188 5.1
*其他 92.624 4.5
總共 2,073,411 100
備註:資料來自經濟策劃局;*者包括中國、柬埔寨、越南、斯里蘭卡及寮國

 

2014年外勞在我國工作的5大領域
領域 人數 百分比(%)
女傭 155,591 7.5
製造業 747,866 36.1
建築業 411,819 19.9
服務業 270,048 13.0
*農業 488,090 23.5
總共 2,073,411 100
備註:資料來源經濟策劃局;*者包括種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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