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維護少兒權益法庭服務 大馬位居第130
(吉隆坡15日訊)兒童權利資訊網絡(CRIN)署名“權利、救濟與代表”的報告顯示,全球197個提供維護少兒權益法庭服務的國家中,大馬位居第130位。
網媒“馬來郵報在線”引述該報告指出,大馬在東南亞鄰國中,排名低于菲律賓(第58位)、泰國(第104位)、越南(第114位)、新加坡(第120位)、印尼(第122位),但高于緬甸(第145位)、柬埔寨(第166位)、寮國(第184位)及汶萊(第187位)。
“比利時位居榜首,其次是葡萄牙和西班牙,位于非洲中部的赤道幾內亞則墊底。”
比利時位居榜首
報告指出,雖然大馬認同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但未制定相關法律,令兒童在大馬現存法律中無法獲保障。
報告說,由于大馬同時擁有民事法庭和伊斯蘭法庭,對擁有混合宗教背景的家庭帶來潛在危害,擔憂將引發對兒童不公平待遇,因而引起聯合國兒童權利委員關注。
目前,婦女、家庭及社會發展部計劃在來臨3月國會,提呈2001年兒童法令修正案,以讓更多兒童參與該部政策制定、更趨向社會服務的懲處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