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相署部長南希蘇克里指出,針對蒂峇改教離婚爭子案,蒂峇的孩子應在到達法定年齡后,可自由選擇宗教信仰。
她說,孩子的福利更為重要,他們在年幼時需要自己的母親。
她是出席2016年領袖與願景峰會時指出,此案件的矚目焦點應以孩子的福利為重。
“我與負責伊斯蘭事務的部門會面,並與總檢察長討論,他們已在努力採取一些步驟,唯這不僅是修正1976年法律改革(婚姻及離婚)法令,而且還涉及伊斯蘭教義。”
她呼籲非政府組織和涉及有關單位向政府提呈建議。
“請你們讓當局聽見你的聲音;孩子需要母親,任何的案件都應以孩子的福利為重。”
印裔婦女蒂峇和已改信伊斯蘭的前夫依茲萬爭奪孩子撫養權案,聯邦法院5司早前一致裁決,民事法婚姻的解除和孩子撫養權,應該交由民事法庭審理,但因考慮到本案一對兒女的意願和生活狀況,因此裁定兒子納比爾的撫養權判給父親依茲萬,女兒納比拉撫養權則判給母親蒂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