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长:保护被调查者权益 反贪会应对付爆料者
(布城15日讯)城市和谐、房屋及地方政府部长拿督阿都拉曼达兰吁请反贪污委员会,援引2009年反贪会法令第29(4)条文,对付向反贪会举报贪污后,转向媒体或公众爆料者,以保护被调查者的权益。
他说,上述条文禁止举报者向媒体披露详情,是因为这只是指控,需经过调查,以免被举报者遭迫害和冤枉。
阿都拉曼达兰也是国阵通讯策略主任。他今日出席该部常月集会兼农历新年庆典后,在记者会上如此指出。
“在该条文下,举报者不得向外泄密,除非获反贪会同意,或被举报者已遭当局控上法庭。”
发现不妥也勿泄密
他举例,反对党领袖拉菲兹曾带领非政府组织“橙色13”到反贪会投报后,召开记者会泄漏涉案人名字、罪行等资料,然而事件未经调查证实,俨然是不负责任指控,对被举报者造成伤害。
他斥责,有些人美其名为人民利益,实则是基于狭隘的政治利益向反贪会举报舞弊案。
他说,过去曾发生某企业被指贪污并遭媒体宣扬,后来即便调查证实该企业无罪,仍因数月来声誉尽毁而宣布结业。他希望反贪会重视相关议题,用该条文对付违规者。
阿都拉曼达兰说,公务员保守政府机密并非否决他们揭露舞弊案的权利,即便发现不妥也勿泄密,应向专门管道如公共投诉局或反贪会举报,唯需真凭实据。
他说,一旦发现公务员向媒体泄密,轻则接获警告信,重则恐遭革职。
他感叹,如今人们过于取信社交媒体资讯,公务员泄密议题令人担忧,而这也是政府决定修正官方机密法令的原因。
出席者有房屋部副部长拿督哈丽玛、秘书长拿督莫哈末曼德和副秘书长诺茵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