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豬肉牌示沒違法 貿消部長:不對付餐館
(吉隆坡16日訊)國內貿易、合作社及消費部長拿督韓查再努丁聲明,餐館掛上“無豬肉” (Pork Free)牌示或招貼並無違法,部門不會採取任何對付行動。
他說,餐廳業者可以繼續張掛“無豬肉”的牌示,但不這意味著有關餐廳符合伊斯蘭教義的清真餐廳。
“只有大馬伊斯蘭發展局發出清真認證的餐廳,才是符合斯蘭教義和售賣清真食品的餐廳。
他指“無豬肉”的牌示,只是商家為了讓消費者知道該餐廳沒有出售豬肉,並沒有違法。
韓查再努丁今日出席部門2015年卓越服務獎頒獎禮後在新聞發佈會上指出,其實整個事件是很普通的事情,純屬消費者對於“無豬肉”牌示的定義出現混淆,才引起種種不必要的爭議。
沒觸犯法令
他指出,為了讓消費者能理清對於“無豬肉”牌示的定義,部門將在近期內與大馬伊斯蘭發展局、餐廳業者和非政府組織會面,釐清“無豬肉”的定義。
出席者包括秘書長拿督斯里阿利亞斯及大馬公司委員會總執行長拿督扎拉。
部長說,“無豬肉”的牌示在我國已經存在多時,為何時隔那麼久,才突然被挑起作為一項爭議的課題。
“很多東馬的餐廳都會掛上‘無豬肉’牌示,因為不僅是穆斯林不吃豬肉,印度人和華人都有人不吃豬肉的。”
他補充,張掛“無豬肉”牌示餐館,並沒有觸犯商品事務(清真食品)法令,因為該法令主要是針對獲得清真認證的餐廳。
他解釋,一旦業者自稱售賣清真食品,卻被發現不符合規格,該業者才會在商品事務(清真食品)法令下被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