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拒愛,搶錢、燒人”案. 傷者疑錢財被騙光 要求姐買回鄉機票 | 中國報 China Press

“被拒愛,搶錢、燒人”案. 傷者疑錢財被騙光 要求姐買回鄉機票

報導:劉麗敏
(新山16日訊)“被拒愛,搶錢、燒人”案;疑被年輕男友淋汽油縱火,以致嚴重灼傷躺在醫院的林妍雪,相信錢財皆被男友騙光,曾在農曆新年前要求姐姐出錢買機票,讓她返檳城家鄉過年。



惟事與願違,林妍雪(41歲)的大姐已訂好機票,讓妹妹在初六(13日)回返檳城與雙親一家團聚,詎料卻在前一天出事。

其大姐林女士(40餘歲)今日接受《中國報》電訪時說,妹妹是駐唱歌手,收入穩定,每年都會自己買機票,回家過年。

40%被灼傷



“惟妹妹新年前曾向我申訴沒有錢,要我出錢幫她買機票,我不忍心問她關于錢財的事,就幫她訂好機票,詎料妹妹現在回不了家,還躺在醫院。”

她說,妹妹的經濟環境是可以自給自足,以及曾打算經營茶餐室生意,惟妹妹竟在新年前向她申訴缺錢,而懷疑妹妹的錢都被傷害妹妹叫“阿偉”(32歲)的男子騙光。

她堅稱,妹妹從未向家人介紹過“阿偉”是其男友,所以充其量只是妹妹的追求者;她也不清楚兩人是否有交往。

她今日聯絡妹妹入院的新山班蘭醫院醫生,了解到妹妹至今仍昏迷,而且今日血壓忽高忽低,非常不正常。

“妹妹的前身30%至40%被灼傷,主要傷勢在頭部與胸部,由于情況嚴重,醫生不肯讓妹妹轉院到檳城,我與家人這幾天會到新山照顧妹妹。”

疑不滿被拒愛,名叫“阿偉”的嫌犯上週五(12日)凌晨3時許,在迪沙柏威拉地不佬路一家餐館,搶走林妍雪的財物后,涉嫌縱火燒人,造成林妍雪傷勢嚴重與毀容;嫌犯于前日(14日)被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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